作者ilti7846 (BOS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樣子有構成毀謗嗎?
時間Sat May 14 23:28:07 2016
想請問~店家對於轉發不實指控的第三方提告有用嗎?
我們是寵物旅館,事情發生在去年10月
客人於網路上散布關於我們的不實指控,我們沒有深究
而第三方卻在PTT的狗版跟兔版轉貼我們跟客人的對話內容(公開的)
第三方沒有來過我們店家消費
也沒有求證就直接發文造成我們生意量逐日下滑
有私訊版主但版主說我們可以走法律途徑
不相關的第三人轉發散布謠言有觸法嗎?是否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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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72.17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3239689.A.D23.html
※ 編輯: ilti7846 (111.254.172.171), 05/14/2016 23:30:24
1F:→ KKyosuke: 轉貼公開的對話內容 對話內容是假的嗎? 05/15 00:04
2F:→ ilti7846: 對話內容是真的~但是他PO的東西有很多都是抹黑的 05/15 00:59
3F:→ SPFH120: 有抹黑就有可能構成誹謗了啊,你先看對方願不願意道歉吧 05/15 01:44
4F:→ SPFH120: 或和解吧,如果真不行就提告 05/15 01:45
5F:→ ilti7846: 主要是他無法提出證據來證明他所說的屬實 05/15 01:49
6F:推 KKyosuke: 對話內容本身只是一個事實啊 另外加PO東西才叫抹黑 05/15 01:56
7F:推 KKyosuke: 如果是對話,應該有正反兩方說法並陳不是嗎 05/15 02:01
8F:→ ilti7846: 有PO客人自己說的言論~那部分抹黑的程度較大 05/15 02:07
9F:→ Lailungsheng: 店家找律師…不用想太多,商譽不是錢能買的 05/15 07:34
10F:→ pajero: 直接上警局調對方資料然後檢察署提告了,能不能成檢察官認 05/18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