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Z (Jizz in my pant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妨礙名譽(誹謗罪)很難舉證嗎?
時間Fri May 13 13:48:47 2016
是否能提告(誹謗) ?
從前公司離職一個月,由於離職時和雇主相談並不是很愉快
在離職後不斷聽到前雇主到處放風聲(電話或當面告訴他人)
控訴本人竊取(拿取)公司資料去國稅局檢舉公司
因為有超過三位以上的業界同仁告知或詢問本人
對於名譽、業界風評以及日後求職會造成極大影響,所以想提告前雇主
可是從免費法律諮詢單位得到的回覆是
誹謗罪的門檻和證據需求會較高
以目前遇到的情況
證據部分僅有三位以上的證人證詞
這樣在法院上證據力會太薄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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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oaringHawk: 如果你講的是證據能力,這種描述是絕對薄弱的 05/13 16:59
2F:→ mm0107386: 這很薄弱,而且未必有到妨害名譽之虞,除非是涉及私德 05/13 21:18
3F:→ mm0107386: 例如:感情,債務,私領域等 05/13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