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sam (西瓜皮)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甲傷害乙,乙的老闆丙可以告甲嗎
時間Thu May 12 22:26:21 2016
想問一下,
今天甲不法侵害乙,導致乙十天不能上班,
乙對甲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固無疑問,
不過乙的公司丙因為乙不能上班十天,但還是要給乙薪水,
是否可對甲求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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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民法侵權行為條文看一看就知道 05/12 22:45
2F:推 Lailungsheng: 這,類推的話XD 05/12 22:50
3F:→ saltlake: 侵權行為賠償範圍的條文參照 05/13 01:37
4F:→ lokazdszone: 賠償範圍是侵權成立後的問題,本題是適用民法第184 05/13 22:15
5F:→ lokazdszone: 條第1項後段,必須要有故意 05/13 22:15
6F:→ lokazdszone: 才會成立侵權行為 05/13 22:15
7F:→ lokazdszone: 照題旨沒提示故意,那連侵權行為都不成立 05/13 22:16
8F:推 KKyosuke: 為什麼會有故意這個要件出現...= = 05/13 22:22
9F:推 pajero: 不能告 05/18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