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ikei (dank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保險
時間Sun May 8 19:56:21 2016
想問,我姊夫生前公司有幫買一筆意外險,受益人填具其母親姓名,婚後一年多,姊夫病
亡
,保險金已發予母親,可否請求保險金應賠與表姊及小孩?所學不能保護家人,覺得好弱
。
因為有一百五十萬還滿大筆的,小孩也未滿週歲,姊夫名下房子目前也在和母親訴訟中,
想說順便請看看,好讓小孩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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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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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ikei (111.255.153.74), 05/08/2016 20:07:11
1F:→ lokazdszone: 不行05/08 20:13
唉~
※ 編輯: yaikei (111.255.153.74), 05/08/2016 20:16:15
2F:→ alawyer: 名下房子的訴訟,找律師評估。 05/08 22:35
3F:推 taoist9999: 已指定受益人之傷害保險,依保險法第135條規定,準用 05/09 13:19
4F:→ taoist9999: 第113條之反面解釋,並非被保險人之遺產。 05/09 13:19
5F:→ taoist9999: 但疾病一般來說,並非傷害保險的理賠範圍內。 05/09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