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RIKOF (流星)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強制調解例外
時間Wed May 4 14:29:27 2016
請教下對方佔用共有地若明顯不能調解
因為是水泥建築又佔用若干年
可否參照下面這法條例外不經調解直接進審判程序?
依法律關係之性質,當事人之狀況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能調解或顯無調解必要
或調解顯無成立之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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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9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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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ric008: 我猜你會被駁回,理由是叫你先經調解,並貼法條給你看 05/04 16:31
小弟有上網看法條 這情況例外不能用嗎?
2F:推 kery1120: 直接起訴~載明無調解意願就好了~但是不談談看嗎? 05/04 16:42
所以能直接起訴? 感覺談了沒用...
※ 編輯: IORIKOF (118.165.197.218), 05/04/2016 20:53:09
3F:→ kery1120: 你不想調解寫明就好,法院也不會強迫你,就算排了調解, 05/04 22:23
4F:→ kery1120: 不去就是了 05/04 22:23
主要是調解明顯會失敗
5F:→ ixixet: 找個好律師,他會有辦法避,或走調解委員會 05/04 22:28
小弟問過調解委員會 說他們那調解失敗到法院還是要調解@@
※ 編輯: IORIKOF (118.165.192.183), 05/06/2016 20:44:50
※ 編輯: IORIKOF (118.165.192.183), 05/06/2016 20: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