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6017347255 (青蛙人)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請問是詐欺還是債務糾紛
時間Wed May 4 05:57:00 2016
我4/25號凌晨幫ㄧ個老伯買票
我不認識他 但是他卻承諾我說會還給我
想說那就留他電話姓名
他留給我之後又跟我要1000吃飯錢
那我說就一起還 他也口頭承諾說好
結果4/25早上八點的時候他打電話給我
她要我幫他付旅館錢 我覺得很怪
就把他約出來然後報警了
他也在警察局承諾我說
一定會還錢給我叫我不要告他
就留了自己的身份證號 本名 電話
也說4/28星期四會還我
可是我都沒有做筆錄什麼的
警察也沒有跟我說甚麼
後來我去查才知道他是有詐騙前科的人
電話也被165登記是詐騙電話
現在完全找不到人
之後去報案 警察只跟我說我如果報詐騙告不成會被他告污告
他們就叫我告民事就好了
說這是債務糾紛
可是我說證據不足不也是可以告詐欺嗎
他們要我自己提出證據才可以
後來就只有送調解委員會了
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我這樣口頭承諾就算債務糾紛了嗎
我幫他買票是因為他說身上都沒有提款卡都不見了 他也承認自己把票拿去退掉
只是他一直找不到人
那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感覺警察好像吃案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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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lyiii: 那個警察告訴你會誣告的...05/04 07:58
2F:→ yn6017347255: 所以我被騙了嗎05/04 08:13
3F:→ flyiii: 只要妳沒有捏造證據,誣告就不會成立05/04 08:14
4F:→ yn6017347255: 她說我有可能被他反告污告罪 可是我又不是憑空捏造05/04 08:14
5F:→ yn6017347255: 事實05/04 08:14
6F:→ yn6017347255: 我還有他親自寫給我的資料也算是證據吧05/04 08:14
7F:→ yn6017347255: 而且還要我自己調監視器 我自己要怎麼調05/04 08:15
8F:推 maniaque: 新聞有一篇類似的,被害者19萬教育基金就被借光了 05/04 08:54
9F:→ maniaque: 若承認退票,那就是詐欺了,還需要客氣嘛???05/04 08:55
10F:→ maniaque: 你又何必執著警察講的? 警察習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05/04 08:57
11F:→ maniaque: 不需要責備警察,做你認為對的就好了05/04 08:57
12F:→ maniaque: 以"詐術"不法所有,就是詐欺的要件了05/04 09:08
13F:推 justicesword: 詐欺不見得成立,誣告是一定不會成立。警方不算吃05/04 10:02
14F:→ justicesword: 案,你堅持要提告,警方還是會受理的。05/04 10:02
15F:→ depravity: 對方告是他的權益,告不成也是05/04 11:18
16F:→ yn6017347255: 喔喔 所以我現在改成刑事案件也可以吧05/04 11:19
17F:→ forbit1989: 老梗了 好傻好天真呀05/04 12:53
但是我沒做錯就好 現在就是很多人認為是被害者自己蠢所以大家才會姑息
※ 編輯: yn6017347255 (39.9.21.83), 05/04/2016 21:57:13
18F:推 forbit1989: 只是感嘆而已 沒要樓主姑息的意思 想當初年紀小 我也05/05 08:25
19F:→ forbit1989: 為了300塊怒告詐欺ˊ_>ˋ05/05 08:25
20F:→ saltlake: 就法論法警察說的沒錯 對方"可以"告 但是成立的機率大小05/05 12:07
21F:→ saltlake: 不關警察的事情 原波得自己問律師 所以.... 05/05 12:08
22F:→ yn6017347255: 警察有跟我說其實很難追的回來 就算被判他也一下就 05/05 16:41
23F:→ yn6017347255: 出來了 因為金額很小 他年紀又大 根本不怕關 05/05 16:41
24F:→ yn6017347255: 所以勸我不要讓非時間跑法院 詐騙罪真的不重嗎 05/05 16:41
25F:→ getto: 如果你有工作的話,你告下去的成本比你被騙的多 05/05 18:07
26F:→ getto: 出庭請假扣的錢,而且不一定拿的回那一千元 05/05 18:08
27F:→ getto: 這筆錢 ,你得到一個社會經驗,算是很輕了... 05/05 18:13
28F:→ hhh8115: 其實做筆錄提告警察這邊真的只是麻煩一時,重點是你事後 05/08 16:56
29F:→ hhh8115: 出庭與對方的訴訟,才是最麻煩的... 05/08 16:56
嗯啊 所以我直接投訴給媒體了
還有發文在ptt 今天他們幫我受理詐欺案了 有讓我指認嫌犯 還有監視器畫面都有了 只
是要給他一個教訓。
而且是警方主動找我過去提告的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99.7), 05/09/2016 17:58:02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99.7), 05/09/2016 18:01:23
30F:推 samnpc: 這個「教訓」的結果,最好不要抱太大期望 05/10 02:33
無所謂 反正我目的早就達到了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99.7), 05/10/2016 03: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