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與打算追求自我的配偶離婚
時間Tue May 3 12:06:44 2016
有時候某些人在某些時候會突然大澈大悟自己過去人生的無趣
而打算趁有生之年追求自己的理想
於是就辭職花起存款進修某方面的事務 比方寫作繪畫雕刻戲劇
或公益活動
但是這一來至少撫養小孩和房屋貸款等啥的 就大半(假如非全部)
落到配偶身上
這時候仍在工作養家的夫妻那方能夠根據民1052條的其他重大事由
以致難以維持婚姻 訴請法院判決離婚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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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xixet: 不一定,你這太抽象,還是要看實際情況。 05/03 14:00
2F:→ ixixet: 如果變成單純伸手牌,加上某些因素,或許就有機會 05/03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