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fous (不願平凡)
看板LAW
標題[問題] 30年前的遺產稅
時間Fri Apr 29 00:54:46 2016
外公過世30年了
近日,家裡收到土地重測通知書
聊起來才知道
當年都沒有人去辦繼承
查了一下
遺產稅60年左右公布施行
當年的免稅額是700萬
想問一下
遺產稅的追繳期限
就是有沒有可能像某些法律
過了一段時間後,是不用繳納的
因為根據了解
沒有收過任何補稅通知
所以除了可能在免稅額範圍內
有沒有可能過了追繳期限,不用繳...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 maniaque: 農地? 免地價稅....... 04/29 05:01
2F:推 taoist9999: 遺產稅的核課期間是七年,之後申報國稅局發的是「逾 04/29 11:49
3F:→ taoist9999: 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 04/29 11:49
4F:推 taoist9999: 白話解釋就是逃漏稅超過七年,這七年內沒被稅捐機關 04/29 11:56
5F:→ taoist9999: 抓到,就不必繳了。 04/29 11:56
6F:推 higger: 重點是沒人繼承唉~誰要去繳? 04/29 12:11
7F:推 v3su: 民法消滅時效試試 04/29 14:23
8F:推 taoist9999: 《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 04/29 17:12
9F:→ taoist9999: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04/29 17:12
10F:→ taoist9999: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 04/29 17:12
11F:→ taoist9999: 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04/29 17:12
12F:→ saltlake: 追繳期限內會被國稅局到法院請強制執行嗎? 04/29 18:05
13F:推 sy711: 回樓上,會 04/29 20:25
14F:推 sy711: 消滅時效須能證明無收取任何稅務通知,不然不能以消滅時效作 04/29 20:27
15F:→ sy711: 抗辯理由 04/29 20:27
不好意思,想再請問一下
所以課徵的7年是指辦妥繼承起計算嗎,
那迄今都未辦理,所以是,根本還沒開始計算課徵期限??
只是這樣,都沒去辦理...也不會有人管,或有罰責嗎?
※ 編輯: rufous (49.214.7.100), 04/30/2016 23:35:10
16F:推 taoist9999: 遺產稅的話,原則上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7年6個月, 05/01 15:37
17F:→ taoist9999: 因為申報期間是六個月,這段時間過了,沒被國稅局抓 05/01 15:37
18F:→ taoist9999: 到沒申報的話,基本上就沒事了。 05/01 15:37
19F:推 sy711: 會被追繳之前,除非能證明不知曉與未收到任何通知文書 05/02 12:57
20F:推 sy711: 如果能證明,那是公務員疏忽問題,你不用理會追繳或補稅 05/02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