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verOrz (Lumis etern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共場所樓梯跌倒住院
時間Mon Apr 25 11:30:31 2016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在那種公家機關因為地滑而跌倒
(例如市公所的樓梯) 而住院,請問這個有辦法向政府申請理賠嗎
我記得私人場所有類似案例,但這種公共地區的部分權責不太清楚
懇請指導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2.2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1555034.A.238.html
1F:→ lokazdszone: 應該可以適用國賠法第3條 04/25 12:16
2F:→ ForeverOrz: 了解,我請拜託人舉證看看 04/25 12:58
3F:→ SPFH120: 恩,國賠法第三條 04/25 13:10
4F:→ lokazdszone: 國賠法10條有協議先行,先進行協議吧 04/25 13:26
5F:→ lokazdszone: 而且國賠法3條的責任是無過失責任 04/25 13:26
6F:→ SPFH120: 就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協議 04/25 13:44
7F:→ maniaque: 樓梯的話?要先舉證確實有外物造成滑倒 04/25 20:10
8F:→ maniaque: 然後再來,樓梯本身有扶手,當事人因此會有比例問題 04/2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