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tervalrain (Rain All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學校合併案
時間Fri Apr 22 10:46:02 2016
關於學校合併案應適用
以校內所訂的學校組織規程
出席達2/3,贊成達1/2嗎?
我認為校與校的合併已超過單一校方的層級
是否該適用更高層級的組織法規呢?
如有,請問哪條更為洽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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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ndog: 推 04/22 12:36
2F:→ depravity: 教育部同意不算更高層嗎 XD 04/22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