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jamin1169 (阿呆名)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大巨蛋合約
時間Wed Apr 20 08:17:31 2016
大巨蛋合約款項裡面有一條
乙方如果未來有什麼東西未完成的部分,甲方需向乙方討論。
為未來的設計圖變更打好了底子
請問這樣沒有違反民法契約247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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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這跟247有甚麼關係? 04/20 12:03
2F:噓 flyiii: 無關阿,就一堆人想幫市長解套所以拼命找法條lol 04/20 14:30
3F:→ flyiii: 看到一個重大不利益者就跳出來了 04/20 14:31
4F:→ p1236349: 我覺得這是行政契約欸,而行政機關就行政契約本來就有調 04/23 23:03
5F:→ p1236349: 控權呀 04/23 23:03
6F:→ saltlake: 樓上的主張來自哪條法規? 04/26 15:55
7F:→ p1236349: 行程法146條。還有其他問題嗎? 04/26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