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tabug (@nit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屋修繕費用問題
時間Thu Apr 14 10:56:24 2016
我們是樓上,對方是樓下
一年前已全額處理漏水問題及對方天花版油漆費用
現在出現壁癌,施工費用我們願意全額支付
但對方要求施工期間他們要去住飯店,要負責幫他們清潔弄髒的物品
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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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壁癌又不是不能住人 打官司不會輸 04/14 10:58
2F:→ niceshotse: 他們要主張是一回事,你答應不答應是另外一回事 04/14 11:13
3F:→ anitabug: 若不答應,除了鄰居見面難看,會被對方告嗎?我們覺得這事 04/14 11:31
4F:→ anitabug: 應該是互相的,但有點被軟土深耕的感覺 04/14 11:32
5F:→ iscu: 會不會告要看對方 告了又不是一定輸 04/14 13:37
6F:→ niceshotse: 給他告說不定法官會幫你們打折 04/1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