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heltim (小剛兒)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提前終止租屋契約
時間Tue Apr 12 23:59:38 2016
房子租約期到8/10,因為房子太小想換大房打算租到5/10跟房東解約
可是當初合約簽約有某條約寫:租約未滿一年必須補足差額
跟房東確認後,他說如果他沒找到人頂替我們,那我們就是要繳5/10-8/10房租
其實這個房子我們也住了快三年,只是每滿一年都會重簽約
這麼說起來,房客提前解約都是不利房客啊~
一般不是合都頂多是付一個月的違約金嗎?
像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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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誰提前解約,就不利對方,房東少收租金啊 04/13 00:01
2F:→ a9301040: 至於違約金是你自己同意下簽約的,只能跟對方喬 04/13 00:01
3F:→ a9301040: 當然可以上法院爭取違約金酌減,但勞心勞力 04/13 00:02
4F:推 KKyosuke: 一般違約都是兩個月比較多 04/13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