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dressg (吉小米)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請教民事刑事問題
時間Fri Apr 8 09:02:01 2016
請教與同學有衝突,一時之間怒刪除對方的學期選課
對方現在提告,跟對方已當面道歉,對方表示開出三萬六的賠償金額不含精神賠償
請對方提出實質損失證明,無法提出的話願意賠償五千元金額,對方不接受
想請問是否該提高賠償金額與對方和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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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dyhahaha: 和解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怎麼會來問該不該提高 04/08 09:06
2F:→ andyhahaha: 金額呢?這應該你自己衡量吧 04/08 09:06
3F:→ Addressg: 謝謝Andy大的回覆 04/08 09:09
4F:→ andyhahaha: 一般談和解,首先你要先確立「自己能接受的金額」是多 04/08 09:13
5F:→ andyhahaha: 少,再來是「能負擔的金額」是多少(包含人幫忙、能 04/08 09:13
6F:→ andyhahaha: 借到的),第三就是「你怕不怕背前科?」(不要懷疑, 04/08 09:13
7F:→ andyhahaha: 很多人不怕),從這三個點去衡量,抓個平衡的金額當你 04/08 09:13
8F:→ andyhahaha: 的底限吧 04/08 09:13
9F:→ andyhahaha: 這個部分事關談判技巧,如果能找到有經驗的人幫忙會 04/08 09:14
10F:→ andyhahaha: 比較好 04/08 09:14
11F:→ a9301040: 怒刪選課是妨礙電腦使用的方式為之? 04/08 10:05
12F:→ a9301040: 另外對方這學期學分數有減少嗎?會延畢? 04/08 10:06
13F:→ a9301040: 如果是熱門課程,下次不一定選得上,又是一個問題 04/08 10:06
14F:→ a9301040: 不過,重點是妨礙電腦使用罪,你最好去和解 04/08 10:07
15F:→ iscu: 看心情吧 沒五萬我還真不想和解 04/08 10:45
16F:推 kery1120: 你應該詳述是用什麼方式刪除對方的選課? 04/08 10:54
17F:→ Addressg: 是妨礙電腦使用罪,對方後來有把學分數救回來 04/08 13:54
18F:→ Addressg: 會不會延畢很難說,因為對方並非每學期都all pass必修 04/08 13:55
19F:→ Addressg: 有心和解,對方本表示道歉即不追究,後續和解會上道歉後 04/08 13:58
20F:→ Addressg: 便開價要求和解 04/08 13:59
21F:推 arbee: 和解就是雙方開心 你要算的是他告你你損失多少來衡量 04/08 14:23
22F:噓 maniaque: 看到第三行,若在下是當事人,直接double再說 04/08 15:10
23F:→ justicesword: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0萬以下罰金,外加民事 04/08 15:36
24F:→ justicesword: 賠償。課有沒有選回來、會不會延必,損害都已經造 04/08 15:36
25F:→ justicesword: 成。 04/08 15:36
26F:→ justicesword: 5000元?給我5萬我都不會同意。 04/08 15:40
27F:→ justicesword: 對方沒有義務跟你和解,法官很看中重有無和解。和 04/08 15:43
28F:→ justicesword: 解緩刑可能性比較大,沒和解就看天命吧。 04/08 15:43
29F:→ justicesword: 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問題,這可是刑法上之罪,也不是 04/08 16:04
30F:→ justicesword: 沒有可能被抓去關的。 04/08 16:04
31F:→ maniaque: 還請原PO仔細思考 ,為何和解要叫做 "和" "解" 04/08 16:08
32F:→ maniaque: 要論斤論兩,那叫做 賠償...... 04/08 16:12
33F:→ kery1120: 和解損失銀子..不和解背前科~沒辦法~做錯事總該還的 04/08 16:35
34F:→ kery1120: 3萬6其實不高..輕一點判你拘役30天好了~易科罰金就要3萬 04/08 16:37
35F:→ kery1120: 而且對方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自己衡量看看吧 04/08 16:38
36F:→ Addressg: 謝謝大家的意見,因為還是學生處於打工生活,三萬六 04/08 17:26
37F:→ Addressg: 這金額對學生來說頗多,另外損失證明是請教檢察官所提出 04/08 17:27
38F:→ Addressg: 第一次和解對方開價三萬六,對此金額有疑慮所以後續開庭 04/08 17:28
39F:→ Addressg: 請教檢察官而來的 04/08 17:29
40F:噓 depravity: 對方是不是少說一個零? 04/08 17:44
41F:→ maniaque: 可以打悲情牌,而不是鼻子仰天高的說"請拿單據出來" 04/08 18:01
42F:→ maniaque: 錯的是你不是他,這麼簡單道理還不懂,可以讓檢察官教你 04/08 18:02
43F:→ maniaque: 當然,這個教,是指送到法院去..... 04/08 18:02
44F:→ justicesword: 打工在怎樣一個月也能有1至2萬吧,對方願意和解就是 04/08 21:53
45F:→ justicesword: 好事。勸樓主不要以為初犯又是法學生官就不會判徒刑 04/08 21:53
46F:→ justicesword: ,而冒著被關的風險。 04/08 21:53
47F:→ justicesword: 刑事案件對於法官來說沒有和解就是沒有和解,和解 04/08 21:59
48F:→ justicesword: 不成的原因在所不論,因為那是民事問題,5千你說要 04/08 21:59
49F:→ justicesword: 說有誠意,我想法官是不會相信的。 04/08 21:59
50F:→ maniaque: 聰明的就是希望 36000 含精神民事撫慰,這樣就夠了 04/08 23:55
51F:推 taoist9999: 36000元換一個前科紀錄算低了,建議找人好好地去寫和 04/09 00:17
52F:→ taoist9999: 解書條款。 04/09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