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yesliu0715 (Eye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假執行的後續行動
時間Sun Mar 13 10:28:27 2016
我是原告
裁判主文寫著被告應給付原告XXXXXX元,就是勝訴了吧
1. 上面說「本判決得假執行」,那我接下來要等待什麼呢?
2. 「被告如以XXXXX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想問一下預供擔保是什麼意思
3. 被告已被認定歇業屬實,在加上本判決書
我是否可以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了?
(我是因老闆欠薪而上訴的)
4. 被告需負擔訴訟費用1000元,但是被告已歇業
1000元是否可算在積欠工資墊償呢?
以上,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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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yesliu0715 (111.250.207.37), 03/13/2016 10:30:26
1F:推 Ulster: 1.如果您要在判決確定前預為執行,填強制執行聲請狀並指封 03/13 11:09
2F:→ Ulster: 否則就等待判決確定後再聲請(一般不會這樣XD) 03/13 11:10
3F:→ Ulster: 2.被告如果提存該筆金額,假執行程序不得開啟/ 會被撤銷 03/13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