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k127 (ウルトラ銀河鉄道)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推文及回文的公然侮辱判定
時間Thu Mar 10 07:24:30 2016
本人在這兩天,在某版面與版友討論同性婚姻的議題時,對方因為我贊成同性婚姻的
那一方,因此多次隱射我是"淫亂的同志"。想請問各位法律專業的板友,當今社會不
至因為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便對其人格有負面評價,但如果隱射對方是個"淫亂"的
同性戀,是否可認定其構成公然侮辱呢? 證據如下:
[證據一]
1F:→ msk127: 樓上 某些教徒的中心思想就是同志代表淫亂跟不純潔阿 呵呵03/09 16:42
2F:→ msk127: 他們自己不檢討為什麼自己只會吸引到不純潔的同志03/09 16:42
3F:→ msk127: 卻很自然地把所有同志族群都納入淫亂的區塊 真是厲害呢03/09 16:43
我相信還是有少數不淫亂的,不過鐵定是少數,不然遊行就不會辦成那樣了
既然彩虹旗都拿出來了,為什麼不敢大聲說"我們就是想要淫亂"呢?
為何還需要東拉西扯說"你們中間也有淫亂的人,你們不要假道學"之類的話呢?
而且不是我污名化你們吧,彩虹旗上的六色訴求又不是我幫你們設計的 ._.
淫亂有糟糕到讓你們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想的就是這個嗎?剛還有人說是生物本能耶
連本能都出來了,有一瞬間我都覺得淫亂變得好崇高好偉大呢,雖然下一秒我就回神了
但你們成功動搖了我一秒鐘,不覺得這樣是一個好的開始嗎?
雖然只有一秒鐘,但如果你們繼續豐富你們的淫亂論,也許到最後全世界都會接受啊
萬事起頭難,我覺得啊,還是從承認自己想要的就是淫亂這點開始,考慮一下吧
[證據二]
4F:推 msk127: 什麼叫"我覺得"他們想要%%%法案? 原來現在教徒已經進化到 03/09 05:50
5F:→ msk127: 現在基督教徒可以指稱想要結婚的人淫亂 哪個教會的說一下 03/09 05:51
6F:→ msk127: 一下同婚是假議題 一下同婚是淫亂 一下同婚是罪惡 03/09 05:52
7F:→ msk127: 全部都給你們這些@弱教徒說就好了阿 現在是在抓思想犯嗎03/09 05:52
8F:→ msk127: 要這樣搞我們以後也來討論一下公然騎士的教徒能不能結婚03/09 05:53
9F:→ msk127: 超好笑的 你們教友在守護家庭活動把人圍起來驅魔就算了03/09 05:54
10F:→ msk127: 現在還要在同婚議題上胡言亂語 要這樣搞就先證明一下03/09 05:55
11F:→ msk127: 你她@的你們的救世主在哪裡阿 兩千年了都說不清楚03/09 05:55
12F:→ msk127: 就要依你們解讀那本破書的見解來給同志族群定罪歐?笑死人03/09 05:56
13F:→ ******2: ok,我另外發文了。說實在承認自己淫亂很困難嗎?03/09 09:31
14F:→ ******2: 不是追求性權、性解放?這就是淫亂啊,怎麼,不敢承認?03/09 09:32
15F:→ ******2: 我都不怕被貼上傳統或保守的標籤了,怎麼,講你們追求03/09 09:34
16F:→ ******2: 淫亂的自由就縮了不敢承認?03/09 09:34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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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sk127 (115.43.59.111), 03/10/2016 07:25:32
17F:→ NT500: 不特定多數人。 03/10 07:58
18F:→ NT500: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光是id和教徒很難聯想到現實中的你『本人 03/10 08:02
19F:→ NT500: 』,當然你要告也可以告,或許檢察官有不同見解。 03/10 08:02
20F:推 nba10346: 想要趁這篇詢問一下 如果一篇文中有十個人在討論 其中有 03/10 09:49
21F:→ nba10346: 三個人在護航 然後有人留言說護航的都白癡之類的 這樣那 03/10 09:49
22F:→ nba10346: 三個人都可以告嗎 ?謝謝 03/10 09:49
23F:推 Lailungsheng: 護航的認定?沒有指名id比較難,光是用板規桶就會有 03/10 10:58
24F:→ Lailungsheng: 爭議 03/10 10:58
25F:推 KKyosuke: 看你遇到怎樣的法官。 03/10 11:20
26F:推 wallachia: 何必跟淫亂到教宗活著就下台的邪教比較? 03/10 11:36
27F:噓 RandyMarsh: 不可能成啦 03/11 18:25
28F:噓 RandyMarsh: 這種芝麻蒜皮的小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啦 03/11 18:28
29F:→ msk127: 我知道像樓上這種整天找同志新聞的最不浪費時間了 03/13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