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guins (vetgoabroad歡迎大家)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國外登記結婚 台灣再次登記
時間Tue Mar 8 20:52:18 2016
網路上很多國外結婚 回台灣"註冊"的文章
大部份的人是在國外結婚 然後拿國外證書翻譯證明
再去戶政所註冊 我的問題跟這個狀況有點不同
我的狀況是 自己和男方都是台灣人
我目前在加拿大唸書 男方會來加拿大找我
打算那時候在加拿大登記結婚 以利申請簽證程序
不過家人不知道這個計畫
怕老人家有不同意見
所以打算之後回台灣的時候 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而不是打算帶加拿大結婚證書去"註冊")
我知道加拿大不能接受台灣先登記 回加拿大又再次登記結婚 會變成重婚罪
不曉得如果是反過來 加拿大登記 回台再次登記結婚 會不會有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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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耐心看完 有點複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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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fun2009: 如果都是同一個人,為什麼會有重婚罪? 03/08 21:14
2F:→ penguins: 加拿大和美國法律的認定似乎是比較特別一點 所以才來請 03/08 21:16
3F:→ penguins: 教台灣的狀況 03/08 21:16
4F:推 volkov: 那...為什麼要第二次在台灣登記結婚? 03/08 21:19
5F:→ volkov: 直覺是,重婚是保護身分法益,應該沒事 03/08 21:20
6F:→ penguins: 為了老人家觀感問題 03/08 21:21
7F:→ v3su: 您為何不直接打電話問戶政事務所? 03/08 22:46
8F:→ saltlake: 白話一點說 兩次結婚的惟二當事人都相同 告重婚罪? 03/09 01:01
9F:→ saltlake: 打算相互摧毀而進小房間吃公家飯嗎? 03/09 01:02
10F:推 taoist9999: 本案例在台灣法律沒重婚問題,但外國法律不清楚。 03/09 12:29
11F:→ depravity: 台灣:依台灣法或所在地法(外國)都有效 03/10 17:23
12F:→ depravity: 加拿大:妳在台灣已經有效結婚又不是我國人再來一次幹嘛 03/10 17:24
13F:→ depravity: 法理上不該存在這種行為,如果加拿大要處法沒說不過去 03/10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