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ida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證券期貨法令-上櫃公司
時間Mon Mar 7 22:58:32 2016
不知道適不適合發問,不適合會自刪
想請教大家一個法規
法規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問題是,假使今天一上市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如果處分大陸股權交易金額未達到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
那麼公開資訊觀測站會公布這個訊息嗎?
如果要公布的話,可能/可以依據哪個法條呢?
這個問題很急,一直看到許多不同的公告所以無法判斷,
也有在證券交易所的諮詢信箱發問了
只是一直都沒有得到回應,所以想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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