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mphnode (淋巴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是否能告刑事詐欺 侵占 背信?
時間Mon Feb 22 12:14:24 2016
民國98年時
我將一筆金額交給自己三等關係血親作為投資用途
至民國100年時要求贖回投資殘值
但親戚表示將我的錢做為其他用途(可能是花掉了)
顧及親情倫理,於是要求簽一份保管條
只要按月歸還約定數額,就不追究
但只要沒有歸還就會提告
101~104年期間該親戚皆有按月償還
去年11月親戚表示因工作狀況不理想
想投入準備國家考試今年無法依約償還
考上後繼續攤還
我不能接受因為這筆錢對我很重要
所以請問版上先進
第一:
是否能控告該親戚詐欺 侵占 背信等至少一罪以上
成立機會如何?
或只能提告民事?
第二:
親屬間以上罪名好像是採告訴乃論
以本案狀況六個月的起算時間是100年時他告訴我狀況起算
也就是我已經無法提告
還是今年他無法還錢時才開始算,上半年我都還可以提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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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已經是民事了....... 02/22 12:15
2F:→ maniaque: 另外,告訴乃論應該僅限於直系 02/22 12:16
3F:→ saltlake: 約定還錢沒按時還 違約 就催告還錢 不還告民事違約 02/22 12:27
4F:→ windwater: 直系血親、配偶、5親等內血親、3親等內姻親需告訴乃論 02/22 12:52
5F:→ windwater: 從知悉犯人之時起算,所以已經逾告訴期間。 02/22 12:54
6F:推 volkov: 看情況,有可能成立侵佔 02/22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