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7720938 (Kev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機車被撞倒,對方逃逸。
時間Tue Feb 16 08:35:27 2016
幾天前我的機車立中柱停放在圖書館前方,
在我要離開圖書館時,發現機車被移動,
且當我要催油門時,發現把手卡住了。。。
此時才看到機車整個側面都是擦傷。
發現的當下進去說是否能調閱監視器,
剛好是五點閉館時間,館員回應他要下班了,
且有個資的問題,要我去報警才能調閱。
昨日警察到場順利調閱監視器,
發現是一名婦人弄倒我的機車,
該婦女將機車牽起就進去還書了。
因弄倒後,立刻去還書,故舘方有該女的還書資料,
警察出示報案紀錄,要求館方提供該名女子的資料,
但館方依個資不能提供,拒絕要求。
請問各位大大:
1.館方主張因個資拒絕提供資料是否合理呢?
2.可透過何種方式要求館方提供資料呢?
3.假使聯繫上肇事者,應如何要求她賠償呢?
《我希望因這次受損的部分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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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1.可拒絕 2.上法院提告請法院公函來調02/16 10:03
請問大大,如不知對方是誰該如何提告呢?
2F:→ kery1120: 1.你怎麼知道對方立即去還書?2.你怎麼知道對方就是借書02/16 10:07
因館外監視器拍到弄倒機車後,進來大廳櫃檯還書【櫃檯監視器有拍到】 , 但像您所說
的,書的借閱人可能不是還書的人。
3F:→ kery1120: 人,有可能幫忙還書呀~基於這些理由就不能讓你調資料囉02/16 10:08
4F:→ kery1120: 個資法本來就是雙面刃~保護隱私同時也會某程度妨礙權利02/16 10:10
5F:→ kery1120: 的主張02/16 10:10
※ 編輯: aaa7720938 (223.139.45.168), 02/16/2016 10:18:17
6F:→ iscu: 你可以去門口等 總有一天可以等到 然後趕緊報警 02/16 22:43
7F:→ iscu: 記得不要攔人 不然會有妨礙自由之虞 02/16 22:44
8F:→ deathsoma: 自己去等她並要求她賠償可以算是自助行為 02/21 05:59
9F:→ deathsoma: 嗎? 02/21 05:59
10F:→ saltlake: 等他跟告知他沒問題 抓著他要求賠償...自助行為有先決 02/21 06:28
11F:→ saltlake: 條件 不要只看對自己有利的文字 02/21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