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sue (蕃薯)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請問一下肇事逃逸、出庭請假、通保法
時間Mon Feb 15 18:21:39 2016
1.肇事逃逸
爬完文看過很多案例,想請教一下要如何自保
像平常會出現小擦撞,又或者路旁有兒童嬉戲衝出撞到
在當下可能我和對方都趕著上班,或者衝撞的兒童自知理虧
所以會採取不報警處理的動作
但又害怕一離開現場、對方&兒童家長馬上報警並反告肇事逃逸
並以刑逼民來獅子大開口
所以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處理最為恰當省時?
如果馬上拿出手機錄音,錄下兩方接表示不追究
並口述自己的名子、連絡電話,
是否就能避免被反咬肇事逃逸的可能?
2.出庭請假
這邊是指因出庭須向公司請假,以致被扣當天薪水、
全勤獎金甚至到法院的車資等
像一般民事訴訟,要拖下去兩三年都不成問題
一些訟棍常用利用一般人怕麻煩+即使勝訴也會耗費心力、財力
以此要求直接合解,並要求個數千至萬元
而如還被告清白後,要告訟棍誣告在爬文的內容中
明確表示出誣告判定的項目較為嚴苛,常連起訴的機會都沒有,
對此如果身為不幸遇到訟棍的被告,
在法院判定無罪後,是否能藉由備妥車資發票,請公司開具請價證明
為能全勤以致扣全勤獎金證明,以對訟棍要求
或者能對訟棍做任何反制的處理?而不事只能一昧的儘量小心
然後被告能勝訴(但損失的金錢只能自認倒楣?)
3.通保法
在爬文看案例時,有看到兩種說法
一種是帳號被盜,然後找警察後警察表示
遊戲廠商依據通保法不得提取該員的詳細資料
以致沒有被告人姓名完全不能提告。
另一種又是網路糾紛,然後找警察尋其遊戲公司
掉取該員的IP在到其電信業者查詢其住址
上門詢問後得知有使用該帳號的人員名子
並提訊......
兩種案例互相衝突,為何同樣的事情會有完全相反的結果
是因為某些特定的遊戲廠商不配合且為合法行事?
以或配合調查之遊戲廠商事非法行事?
以上為本人想增進法律常識,努力爬文後不太了解的盲點
感謝您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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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1.錄影或者合照... 2.無解 02/15 18:57
2F:→ maniaque: 3.請看法條 02/15 18:58
3F:→ stevenchiang: 2.出庭理論上要是公假 我指理論上 02/15 20:12
4F:→ a9301040: 所以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還有行車記錄器是標準配備啦 02/1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