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kbuk (lkkbuk)
看板LAW
標題[問題]自公司離職 被通知侵佔公司資產
時間Sun Feb 7 12:36:38 2016
公司因經理及負責人有債務及經營權之糾紛
想說公司前途不明 故離職
離職時 工作上的資料、物品及筆電 裝箱交接給經理
(資料很多 沒有列細清單 就寫交接資料三箱)
經理有給我離職證明
事後公司負責人 發簡訊表示交接不實 說我侵佔公司資產
我手上就沒有公司任何東西 全交接給經理了 (不會是被經理叢康吧 冏…)
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侵佔嗎??
該如何自保??
PS.
都沒工作了 還要淌進這二個人的糾紛 有夠嘔的
請版上先進能指點一些迷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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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 這是交接不實沒錯啊 = = 02/07 12:38
2F:→ lokazdszone: 即便被訴,也是國家要證明你有罪,不是你要自證無罪 02/07 13:28
3F:推 volkov: 保持緘默 02/07 16:52
4F:→ depravity: 忘了說 是跟你交接的人交接不實 XD 02/07 18:24
5F:推 kery1120: 如果沒做的事就回告誣告啊,大家一起跑官司而已 02/07 21:36
6F:→ a9301040: 如果有後續,記得任何談話都錄音 02/09 10:11
7F:→ ceruti: 請問若立場反過來, 離職員工離職前並未跟公司指定同事交接 03/15 17:00
8F:→ ceruti: 且公司清點物品後發現有些設計物品遺失 03/15 17:01
9F:→ ceruti: 離職同事一直沒有明確交代遺失物品的下落, 請問有任何方式 03/15 17:04
10F:→ ceruti: 讓該離職同事出來解決問題嗎? 03/15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