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rainn (冬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訴簡易程序
時間Fri Jan 29 19:59:10 2016
想請問一下
民訴簡易程序 依427適用50萬以下,那五十萬以上的訴訟可否用簡易程序?
會有此種疑問是因 民訴436-2 對於簡易程序第二審裁判
它對於超過150萬的 且當事人對事實不爭執 可直接上訴最高法院
但如果簡易只能適用 50萬以下 那為什麼436-2會有150萬的訴訟標得?
還是說簡易程序僅是 法官的一個裁量 不管有沒有到50萬 都可到簡易程序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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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Ulster: ....第427條第2項跟第3項看一下 01/29 20:18
2F:推 KKyosuke: 這種法條只看一半的最麻煩了= =a 01/29 20:30
3F:→ justicesword: ....又不是只有50萬以下才可以用簡易程序 01/30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