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will520 (dcl.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銀行自動續約貸款相關法律問題
時間Tue Jan 26 21:38:18 2016
代po
朋友當初因為幫某銀行友人做業績辦理了某銀行「隨借隨還」的貸款方案。
是那種小額度不會另外開設虛擬帳號,直接綁定自己原本的活儲帳號的那種,額度三萬元
。
因為計積計算方式的關係,朋友動用了一次但是隔天就還了。
就這樣事隔了一年半,當初那個帳號餘額是0元(本子也是0元)。
今天朋友心血來潮整理信箱,發現某銀行寄的對帳單,心想:「帳戶又沒錢幹嘛一直寄對
帳單?」
打開對帳單發現帳戶顯示「-23xx」
打了客服一問之下是「當初簽的合約有自動續約條款,自動續約的手續費是1000元,時間
到了會自動從帳戶扣,所以您負債的23xx元是兩次的手續費2000元加上這一年半來的利息
3xx元,自動續約時都有傳簡訊通知,簡訊經系統確認也有確實發送到您的手機,如果您
需要辦理銷戶請將23xx匯入您自己的帳戶之後才可以辦理。」
我聽到之後覺得非常不合理於是上網查了某銀行這方案的簡介,關於自動續約部分的條款
是:
「續約手續費僅於自動續約時曾於續約前一年內動用iLoan額度者,始需支付,如未自動
續約或續約前未動用iLoan額度者,無須支付。」
等於說我朋友因為第一年沒有銷戶,時間到了系統「一定」會自動幫你續約!
又如果當時你很衰小的帳戶沒有1000元,那系統會直接幫你再一次的動用「隨借隨還」裡
的額度從帳戶扣掉1000元!
這時候因為你「又」動用了該額度,第二年又會再扣一次錢...以此類推...無限循環...直到
手續費+利息到達三萬塊(當初申辦的額度),才會緊急通知你或瘋狂打電話到聯絡你本
人為止?
我覺得這「自動續約條款」真的很不合理
如果今天客戶遺忘了這個帳戶一年或者當兵、出國遊學一年,永遠沒有發現這個帳號,那
這條款算是「不公平的定型化契約」嗎?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無什麼法律條款可以讓朋友站的住腳,讓他不要付這筆冤枉錢...
請問如果真的要告上法院的話又是依照民法還是銀行法呢?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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