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811121 (真是崴)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遇到自稱律師的人(帶PO)
時間Sat Jul 5 00:14:18 2014
/代貼/
本人最近遇到自稱律師的人
像其詢問一些民事相關法拍屋的問題
其回答 <拍定房子後> 需30天之內繳足全額價金即可
不知此是否為真...若30天不補足額? 該房子如何處置?
拍定後需像本人索取約 0.5 % 酬庸
此為一般行規但是否過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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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馬 的故事 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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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57.104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AW/M.1404490460.A.F94.html
1F:推 miroprespoka:最近版上出現真多自稱是律師的人 ^^ 07/05 00:41
2F:→ miroprespoka:好好的法學院,被自稱律師來自 140.112.24 波及了. 07/05 00:43
3F:→ miroprespoka:babylina 明明深知此事 但已經越陷越深 07/05 00:45
4F:→ qoomii:為什麼要在別人的文章下面亂入 07/05 00:49
5F:推 lukehong:有夠多免洗帳號的 Get a life好嗎? 07/05 00:50
6F:→ miroprespoka:不用害怕沒有犯罪的人就不用怕..take serious 07/05 00:53
7F:推 lukehong:很擔心請委任該律師 07/05 01:03
8F:推 lukehong:委任時請他提供證件跟登錄號碼確認即可 07/05 01:04
9F:→ miroprespoka:如果律師執照 上面大頭照被馬賽克 要如何處理? 07/05 01:08
10F:推 YAHQQ:唱姐姐給他聽囉 07/05 01:09
11F:推 lukehong:就別委任他阿 07/05 01:09
12F:→ ChrisBear:硍 哥是律師+鍵盤法官 07/05 01:13
13F:→ q135q135:本板沒有分身條款?? 07/05 01:16
14F:推 TheMidnight:分身條款,不難解釋出來吧 07/05 01:18
15F:→ miroprespoka:去 [面對] 面對一件事, 你就會從那件事中成長 07/05 01:19
16F:→ miroprespoka:接受該有的懲戒, 去接受他, 不要逃避 07/05 01:19
17F:噓 swattw:好啦,晚安。主戰場每次都在這種板規比較友善的板 07/05 01:51
18F:推 miroprespoka:上站 IP ( 140.112.24 業經查核無誤#) 07/05 07:00
21F:→ miroprespoka:Law版R生等將以五項罪嫌,逕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偵辦 07/05 07:03
22F:→ miroprespoka:上站 IP ( 140.112.24 業經查核無誤#)該IP台大所有 07/05 07:04
23F:→ babylina:為什麼你的簽名檔以及\\和KapH98一模一樣? 07/05 08:27
24F:→ babylina:喔是// 07/05 08:27
25F:推 Redwing13:就開分身假代po跟自推呀 07/05 08:52
26F:→ Redwing13:po文的簽名檔跟某Ka是一樣的 07/05 08:53
27F:→ Redwing13:看violation..他就是最初私信要告我的ID 07/05 08:59
28F:→ miroprespoka:當"錯誤"的事或"觀念"被很多人拿來使用, 久了就變 07/05 09:36
29F:→ miroprespoka:正確的事 ? --這就是我從Redwing13等看到之案例 07/05 09:36
30F:→ miroprespoka:Redwing13:你犯的罪很重, 源自於你的思想模式, 喜歡 07/05 09:37
31F:→ miroprespoka:對未查證之事鋪陳.下結論, 這就是我們從你言、行 07/05 09:38
32F:→ miroprespoka:及結果看到的, 學法律很好, 但不是要拿來做為"犯錯" 07/05 09:39
33F:→ miroprespoka:還不願意承認, 要拿"自認的論點"來爭論; 去查一下 07/05 09:41
34F:→ miroprespoka:有所謂【反社會人格群】【潛意識投射群】等詞.. 07/05 09:42
35F:→ miroprespoka:都不要去做, 知道那是不好的, 就拋開它及放下它 07/05 09:43
36F:噓 swattw:好啦好啦,不要再開分身推文了,多來幾次你就不用來這個 07/05 10:15
37F:→ swattw:不公不義的PTT了 07/05 10:15
38F:→ miroprespoka:網際網路不是拿來抒發情緒,但不用負責的,公開就負責 07/05 11:00
39F:噓 care830331:痾...你哪來這麼多信箱辦帳號 可以告訴我嗎 07/05 11:04
40F:→ miroprespoka:先等Luke反省之後,看他要道歉嗎? 我再公布答案 07/05 11:07
41F:→ miroprespoka:道歉不是一個恥辱, 而是『面對』之後成長的學習 07/05 11:08
42F:→ miroprespoka:從小到大難道沒有犯錯嗎? 聖人也會, 知錯能改是重點 07/05 11:09
43F:推 lukehong:請具體說出 我哪裡違法 違什麼法 論述清楚 07/05 11:10
44F:→ miroprespoka:去 [面對] 面對一件事, 你就會從那件事中成長 07/05 11:10
45F:→ lukehong:請你「面對」我提出的問題 好好論述 07/05 11:10
46F:→ lukehong:相信你才有機會成長 07/05 11:11
47F:→ lukehong:你說想考司律 只會講些五四三卻沒論述能力 怎麼幫人? 07/05 11:11
48F:推 miroprespoka:[逃避]及[給自己理由]將是萬惡的深淵.當兵你逃兵嗎? 07/05 11:12
49F:→ lukehong:你真的當過兵嗎? 07/05 11:12
50F:→ lukehong:退伍令拿出來 不然故意設犯三項罪名 07/05 11:13
51F:→ miroprespoka:當然不會逃. 你知道必須「面對」 是一樣道理 07/05 11:13
52F:→ lukehong:請好好反省你這錯誤的故意舉動 好好跟我道歉 07/05 11:13
53F:→ lukehong:快拿出退伍令 不准塗改 不然涉犯兵役法 已蒐證 請快道歉 07/05 11:13
54F:→ lukehong:(以上推文 純屬跳針模仿 XDDDDDDD) 07/05 11:14
55F:→ miroprespoka:Luke你態度惡劣! 依法辦理.你先冷靜反省一小時 07/05 11:14
56F:→ lukehong:都被水桶了 應該是你冷靜一個月吧 聯版主的裁示都不理了 07/05 11:14
57F:→ lukehong:還敢要別人反省 笑死人了 07/05 11:15
58F:→ lukehong:先反省面對一下你被水桶的事實好嗎? 07/05 11:15
61F:→ miroprespoka:我不舉判例, 你覺得"多"撈一顆7-11關東煮貢丸來吃 07/05 11:17
62F:→ miroprespoka:但未結帳, 被抓到說:我沒有注意到...跟說:我故意的 07/05 11:18
63F:推 lukehong:如果你連版主對你的裁示都視若罔顧 有什麼立場要別人尊重 07/05 11:18
64F:→ miroprespoka:你選哪一個 ----- 你不答這個,就不要再跟我對話 07/05 11:18
65F:→ lukehong:如果你連版主的裁示都不在意 以失立場 被看破手腳 07/05 11:19
66F:→ miroprespoka:版主:昨天特別跟S說 是因發了四篇 並非其他因素 07/05 11:19
67F:→ lukehong:我問你這麼多問題 你一個都沒回答我XDDDDDD 07/05 11:19
68F:→ miroprespoka:你選哪一個 ----- 你不答這個,就不要再跟我對話 07/05 11:19
69F:→ lukehong:對阿 但是你還是被罰阿 為什麼你還是可以推文PO文 07/05 11:19
70F:→ lukehong:不就是個視法於不顧的人 小小法律板都如此 何況社會法律? 07/05 11:20
71F:→ lukehong:台北地院102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中的黃先生犯法 07/05 11:21
72F:→ lukehong:並不是他去改個名字 就可以不受處罰的好嗎? 07/05 11:21
73F:推 miroprespoka:(Luke:我幫不了你了..一定把你交給司法單位處置) 07/05 11:22
74F:→ lukehong:請先反省面對板主對你的裁處 07/05 11:22
75F:→ lukehong:沒有要你幫的意思 你的程度 幫不了人的 07/05 11:22
76F:→ miroprespoka:(好好的法學院,被自稱律師來自 140.112.24 波及了.) 07/05 11:23
77F:→ lukehong:好好的黃先生 被台北地院102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的黃 07/05 11:23
78F:→ lukehong:先生波及了 07/05 11:23
79F:→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 07/05 11:25
80F:→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 07/05 11:25
81F:→ lukehong:你還沒回答我 所有我問的問題 跟你對於板主裁處的反省 07/05 11:26
82F:→ aptx1869:我餓了,我先去吃飯,但我不喜歡吃關東煮 07/05 11:26
83F:→ miroprespoka:<< 逕送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偵查 是我對你的處置 >> 07/05 11:27
84F:→ lukehong:我也餓了 我今天想吃鬍鬚張 天氣太熱 關東煮太燙了 07/05 11:27
85F:→ lukehong:你先確定我真的在台北再說吧 頗喝 07/05 11:27
86F:→ lukehong:拜託 報案三聯單跟告訴狀PO上來讓大家看一下 07/05 11:27
87F:→ lukehong:要談法律 拜託先懂得遵守板主的裁處 07/05 11:28
88F:→ miroprespoka:不是科班出身才是優秀, 更不是<高職畢業>就不行 07/05 11:29
89F:→ miroprespoka:不是科班出身才是優秀, 更不是<高職畢業>就不行 07/05 11:29
90F:→ miroprespoka:請多 <投資自己 終身學習> 動"口"不如動腦.... 07/05 11:30
91F:→ miroprespoka:<< 逕送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偵查 是我對你的處置 >> 07/05 11:30
92F:→ jimmy8343:一<覺醒>來 竟然持續 <不簡單> 我會推文好<棒棒> 07/05 11:31
93F:→ jimmy8343:我突然想起<多龍> 07/05 11:31
95F:推 lukehong:我也不是純科班出身的 但我很認真踏實地學習 不打高空 07/05 11:34
96F:→ lukehong:請你先認真面對板主對你的裁處再說 07/05 11:34
97F:推 aptx1869:其實我看不懂mir 跟啥s開頭 在說甚麼,求翻譯 07/05 11:34
98F:推 miroprespoka:我就是知道你不是科班出身 才<故意>講這段話 07/05 11:35
99F:→ lukehong:XDDD 馬上自打嘴巴 風向哪吹你往哪倒阿 馬上被釣出來 07/05 11:36
100F:→ miroprespoka:你還有很多成長空間..............用"腦"不要動口惡 07/05 11:36
101F:→ lukehong:那如果我後來又是科班出身的 那作和解XD 07/05 11:36
102F:→ lukehong: 何 07/05 11:36
103F:→ jimmy8343:XDDDDDD 07/05 11:37
104F:→ lukehong:我純粹都是針對法律跟板主裁處提出問題喔 07/05 11:37
105F:→ jimmy8343:不錯耶 (拉椅子 07/05 11:37
106F:→ lukehong:你你一直打高空攻訐他人 07/05 11:37
107F:→ miroprespoka:你名片"黨"要我貼出來嗎? 沒有人在<打臉>的 07/05 11:37
108F:→ miroprespoka:你還有很多成長空間..............用"腦"不要動口惡 07/05 11:37
110F:→ lukehong:我都是針對法律對你提出討論 但你只能以高空及攻訐他人 07/05 11:38
111F:→ lukehong:誰應該用腦不要亂懂口的 公眾自有公評 07/05 11:38
112F:→ jimmy8343:在座有檢察官嗎? 為什麼一直貼那則新聞啊 07/05 11:38
113F:→ qoomii:看得懂才…… 07/05 11:39
114F:→ lukehong:連板主的裁處都不看在眼裡的人 還要人反省 幽默 07/05 11:40
115F:→ jimmy8343:其實我連他的目的是什麼都看不懂 是要告人嗎?還是? 07/05 11:40
116F:推 miroprespoka:該新聞就是<相關>新聞............. 07/05 11:41
117F:→ miroprespoka:<一切偵查不公開> 07/05 11:41
118F:推 lukehong:跟台北地院102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 相關的新聞? 07/05 11:42
119F:→ lukehong:請回答我上面的問題 不然你沒有資格跟程度跟我講話 07/05 11:42
120F:→ jimmy8343:<一切偵查不公開> 高調一下 07/05 11:42
121F:推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二選一 07/05 11:44
122F:→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二選一 07/05 11:44
123F:推 lukehong:你先回答我 到底相不相關 07/05 11:45
124F:→ lukehong:是或不是 07/05 11:45
125F:→ miroprespoka:在業界我講一句話, 很少人不尊重的我只能這樣說.. 07/05 11:45
126F:→ lukehong:這是所有爭議解決的源頭 請先回答 07/05 11:45
127F:→ lukehong:當律師要學習幫別人解決問題 所以要先找出關鍵爭議 07/05 11:46
128F:→ miroprespoka:你能看到我說的話, 不見得我講的對, 但其實已經成長 07/05 11:46
129F:→ lukehong:請問 這些新聞到底跟上開台北地院判決有無相關? 07/05 11:46
130F:→ lukehong:有還是沒有 是或不是 請作答 07/05 11:47
131F:→ miroprespoka:我跟你身分是不一樣的........記得我這句話 07/05 11:47
132F:→ miroprespoka:<當你在地檢署時看到我>就直接有答案了...... 07/05 11:48
133F:→ jimmy8343:名片拿出來吧 學長 07/05 11:48
134F:推 lukehong:名片跟身分證拿出來吧 不然涉犯法規喔 故意說身分不同 07/05 11:50
135F:→ lukehong:卻沒有提出任何證明 你應該犯法了 07/05 11:50
136F:推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二選一 07/05 11:53
137F:→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二選一 07/05 11:53
138F:推 lukehong:請先把名片跟你的身分證拿出來 07/05 11:54
139F:→ lukehong:不然我怎麼知道我不是回答給推文機器人呢 07/05 11:54
140F:噓 Redwing13:請問業界是指諧星業界嗎 07/05 11:57
141F:推 YAHQQ:我覺得我家附近的關東煮比便利商店的都好吃太多 只是麻煩在 07/05 12:02
142F:→ YAHQQ:沒有24小時營業 07/05 12:02
143F:推 lukehong:便利商店的就只是便利阿 要很好吃太強人所難了 07/05 12:04
144F:推 miroprespoka:<<Redwing13全案將被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偵辦>> 07/05 12:33
145F:→ miroprespoka:舉個例: 律師在路上無故"毆打"人, 經制止不聽,要不 07/05 12:34
146F:→ miroprespoka:先就案情討論三段論述, 其論述依據 ? 已經侵犯他人 07/05 12:35
147F:推 aptx1869:移送偵辦,這句話不是你說的吧< 07/05 12:36
148F:→ miroprespoka:首先即應該對方事人<道歉, 以正視聽> 因最終, 司法 07/05 12:36
149F:→ aptx1869:法律板上的人 不是看到移送偵辦就會怕的xdd 07/05 12:36
150F:→ miroprespoka:也會讓你對被害者達到平衡的道歉或賠償 ## 07/05 12:37
151F:→ miroprespoka:<<Redwing13全案將被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偵辦>> 07/05 12:37
152F:→ miroprespoka:<<Redwing13全案將被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偵辦>> 07/05 12:38
153F:推 aptx1869:哈哈 你在演哪齣拉 07/05 12:39
154F:→ aptx1869:yahqq q_q 我只能吃7-11 我最近騎重車 把重機摔了 跛腳xd 07/05 12:40
155F:推 miroprespoka:當Red在【台北地檢署】看到我時 就直接有答案了.... 07/05 12:43
156F:推 lukehong:剛買了鬍鬚張跟四季春回來 熱到快融化了 07/05 12:44
157F:推 miroprespoka:你還沒回答我 關於<關東煮>的問題.......二選一 07/05 12:47
158F:→ lukehong:你還沒回答我 這些新聞跟102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的關聯 07/05 12:48
159F:→ lukehong:有或沒有 (可惡 誠徵推文機器人軟體一款) 07/05 12:49
160F:推 brian5pig:回原po問題:我覺得假冒/執業律師/的人非常可惡 天地不容 07/05 13:05
161F:推 jimmy8343:我都想依這規律寫個程式了XD 07/05 13:05
162F:→ brian5pig:怎麼能這樣臉不紅氣不喘地招搖撞騙? 良心在哪?? 07/05 13:06
163F:噓 q135q135:所以某s大自稱是律師同業 算是非常可惡、天地不容?? 07/05 13:35
164F:推 swattw:各位收到信的可以去Violation檢舉,多幾個檢舉就會被砍帳 07/05 13:39
165F:→ swattw:號 07/05 13:39
166F:推 miroprespoka:請 #通知 Redwing13 先行道歉,黃先生已經充分告知 07/05 14:42
167F:→ miroprespoka:請 #通知 Redwing13 先行道歉,黃先生已經充分告知 07/05 14:42
168F:噓 care830331:您的身份當然與我們這種賤民不一樣阿 不然怎麼這麼多獨 07/05 16:44
169F:→ care830331:門見解 不過唯一能肯定的是M大最喜愛的偶像是謝金燕對 07/05 16:44
170F:→ care830331:吧 07/05 16:44
171F:→ dragon8332:快發信給我 這帳號欠砍 07/05 17:52
173F:→ miroprespoka:法拍 慢慢看一下 還蠻有意思的 07/05 23:53
174F:→ miroprespoka:保留分 持分 繼承等......學問很高 07/05 23:54
175F:→ miroprespoka:難怪柯賜海如此有錢 07/05 23:54
176F:噓 q135q135:保留分是什麼啊??這我沒學過耶..科科 07/06 00:57
177F:推 swattw:我記得只有特留分吧,民法裡面的東西,好像在講遺產對吧 07/06 00:59
178F:→ lukehong:法拍跟繼承也沒有絕對的關係 亂關聯一通 07/06 01:02
179F:→ q135q135:他所學的可能不是我國的法律吧 會不會是來自火星?? 07/06 01:07
181F:→ miroprespoka:去台北律師公會 拿這個去問一下 看如何裁示 07/06 01:08
182F:→ miroprespoka:有程度一點好不好~ 保留 跟 特留 都分不清楚.. 07/06 01:09
183F:→ miroprespoka:有可考考 Redwing13他懂不懂 "保留"的意思 07/06 01:10
184F:推 lukehong:我國民法哪來保留分 程度不夠沒關係 別出來丟臉阿 07/06 01:11
185F:推 miroprespoka:保留 你請去查清楚 這兩個字....哀 你程度很差 07/06 01:22
186F:→ jimmy8343:應繼份 特留份 07/06 01:23
187F:→ swattw: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有三種意思: 07/06 01:23
188F:→ swattw:保存﹑留下 07/06 01:24
189F:→ swattw:2.暫時擱置不作處理 07/06 01:24
190F:→ swattw:3.拘禁 07/06 01:24
191F:推 lukehong:你先查清楚吧 我國民法沒有保留分這種東西 07/06 01:25
192F:→ lukehong:程度不好沒關係 不要亂用名詞誤導大眾 07/06 01:25
193F:→ miroprespoka:L:我無法幫你了... 你應該是 50萬 但你的話我先提刑 07/06 01:27
194F:推 swattw:我還在想說是不是我高二沒學好,哪來保留分 07/06 01:27
195F:→ miroprespoka:swatt 我在想偵查中名字一確定, 我會先付裁判費 07/06 01:28
196F:推 swattw:好喔 07/06 01:28
197F:→ swattw:等你 07/06 01:29
198F:→ miroprespoka:不等你起訴 我先去民庭提告你損害賠償部分 07/06 01:29
199F:→ swattw:我損害你哪裡,鍵盤還是網路延遲?那應該與我無關吧 07/06 01:29
200F:→ miroprespoka:當然好.......因為你已經很明確了..... 07/06 01:29
201F:→ swattw:快喔,等妳喔 07/06 01:30
202F:→ miroprespoka:至於Redwing因為有五項罪名我會走完 刑庭 07/06 01:30
203F:→ miroprespoka:至於Redwing因為有五項罪名我會走完 刑庭 07/06 01:30
204F:推 lukehong:你這種程度 幫不了人的 07/06 01:30
205F:→ swattw:可以提問一下大大,我損害你哪裡嗎?鍵盤我家有很多 07/06 01:31
206F:→ swattw:不對,我有很多 07/06 01:31
208F:→ miroprespoka:請參考...... 07/06 01:36
209F:推 swattw:你貼第幾次了啦,到底代表啥? 07/06 01:37
210F:推 lukehong:所swa大是檢座 對你訊問時出言不遜 這個意思? 07/06 01:38
211F:→ lukehong:可是報導裡面沒有刑事民事責任 你是要告什麼阿? 07/06 01:38
212F:→ lukehong:根本沒有參考價值阿 07/06 01:38
213F:→ miroprespoka:[本案] 自稱律師案 將送至台北律師公會 查核 07/06 04:35
215F:→ miroprespoka:並 [依][中華民國 法律] 提出 五 項刑事告訴 07/06 04:37
218F:→ miroprespoka:上揭案件為一103年 <北檢美女檢察官> 所起訴案件 07/06 04:59
219F:→ miroprespoka:(股別已馬賽克,勿查該檢) 被告人:台灣大學 21歲學生 07/06 05:00
220F:→ miroprespoka:犯妨礙名譽罪.兩句話,用詞惡劣,辱罵 <台大黃先生> 07/06 05:00
221F:→ miroprespoka:該生沒有前科. 但 檢察官 不給緩起訴機會 07/06 05:00
222F:→ miroprespoka:查核 Redwing 諸等所為惡行 更勝該<起訴書> 多倍 07/06 05:00
223F:→ miroprespoka:將對R等諸生提出 300萬 民事賠償 07/06 05:00
224F:→ KKyosuke:哈哈哈哈哈 07/06 05:39
225F:推 miroprespoka:謝謝 推文 07/06 05:43
226F:→ miroprespoka:也感謝 sevatif2 小seva 力挺 台大黃先生 07/06 05:44
227F:→ KKyosuke:你為什麼要自己感謝自己...IP都不改這樣有用? 07/06 05:46
228F:推 miroprespoka:該台灣大學學生 在庭上: 回答美女檢座 我不知這有罪 07/06 05:47
229F:→ miroprespoka:美女檢座說: 你已成年 07/06 05:48
230F:→ miroprespoka:並問: 請問你有沒有做 該生答: 有 07/06 05:49
231F:→ KKyosuke:算了算了 你想怎樣就怎樣吧 反正不咬釣餌就好 07/06 05:49
232F:→ miroprespoka:該生雖當庭道歉 但已來不及 07/06 05:50
233F:→ miroprespoka:@@ 後經一審, 亦為美女法官 所審, 此次 先經調解 07/06 05:51
234F:→ miroprespoka: (請勿查核 該另名 美女法官 股別) 07/06 05:51
235F:→ miroprespoka:黃先生 看其誠意 及 願出具 悔過書, 直接無條件撤銷 07/06 05:52
236F:→ miroprespoka:不求 任何 賠償, 全案終結, 圓滿解決, 法官結案. 07/06 05:53
237F:→ miroprespoka:小seva 確有其 自然人資格, 請勿多加揣測 07/06 05:54
238F:推 miroprespoka:<< 你成為你所想 >> 這是很好的一句話.... 07/06 06:06
239F:推 swattw:這語法讓我想哭,到底在寫什麼 07/06 07:28
241F:→ miroprespoka:版上及 lawyer 版 很多司律 人士 在關注此文.... 07/06 07:34
242F:→ miroprespoka:140.112.24 必須依法查核其使用權 有無招濫用 07/06 07:35
243F:→ miroprespoka:140.112.24 必須依法查核其使用權 有無招濫用 07/06 07:35
244F:→ miroprespoka:140.112.24 必須依法查核其使用權 有無招濫用 07/06 07:35
245F:→ miroprespoka:版上及 lawyer 版 很多司律 人士 在關注此文.... 07/06 07:35
246F:→ miroprespoka:redwing13 將受最嚴厲的制裁.... 07/06 07:36
247F:→ swattw:好啦你最棒 07/06 07:37
248F:推 miroprespoka:如同 北檢 陳平萍 美女檢座 為<讀書會>成員推崇 07/06 07:47
249F:→ miroprespoka:如同 北檢 陳玉萍 美女檢座 為<讀書會>成員推崇 07/06 07:47
251F:噓 aptx1869:還沒講夠喔,要告快告 07/06 07:51
252F:→ aptx1869:謝謝APTX1869 這麼帥氣,我也謝謝自己 07/06 07:52
253F:推 miroprespoka:< 沒有說還未提告 >......... 07/06 08:08
254F:→ miroprespoka:提示: 提告後Redwing13又有新犯行將以另案再告 07/06 08:09
255F:推 miroprespoka:對R等諸生亦會提出 300萬新台幣之損害民事賠償 07/06 08:21
256F:推 swattw:我都打完一輪戰役,怎麼還是在跳針 07/06 08:35
257F:噓 care830331:各位早 第六天了還沒告喔? 07/06 14:01
258F:→ q135q135:只怕等到第六十六天 也同樣還沒提告 科科 07/06 14:10
259F:推 swattw:還沒啊,等我開學不知道會不會收到通知書 07/06 14:13
260F:→ q135q135:前幾篇不是有人嗆要提告 結果過了二年半都沒提告的 只 07/06 15:06
261F:→ q135q135:怕sw大等到畢業了 都不會收到通知書 呵 07/06 15:07
262F:→ care830331:如果有幸大家都被告了 不知可否順便吃個熱炒板聚xD 07/06 17:09
263F:推 swattw:可以啊 07/06 17:39
264F:噓 q135q135:應該是如果大家倒楣都被告吧 不過發生的機率微乎其微XD 07/06 19:42
265F:推 miroprespoka:Red[自稱律師案]相關文章及<軌跡>,循依法做 [公證] 07/07 05:07
266F:→ miroprespoka:並 [依][中華民國 法律] 提出 五 項刑事告訴 07/07 05:08
267F:→ miroprespoka:@140.112.24 IP@將提報NTU 依法對其查核使用權 07/07 05:12
268F:→ miroprespoka:版友發言請自重, 觸法者一律依法嚴辦 嚴懲 07/07 05:13
269F:推 swattw:做公證,你要跟Redwing結婚嗎? 07/07 07:22
270F:→ miroprespoka:版友發言請自重, 觸法者一律依法嚴辦 嚴懲 07/07 08:58
271F:→ niceshotse:你一直洗文,還跑到別人的文洗,你也要自重 07/07 09:09
272F:推 lukehong:m板友發文請自重 被水桶請反省面對 不要再使用分身了 07/07 09:55
273F:→ care830331:您週日還有公休的喔 07/07 10:13
274F:→ miroprespoka:本年度司律界的奇聞..[140.112.24 自稱律師案] 07/07 13:15
275F:→ miroprespoka:本年度司律界的奇聞..[140.112.24 自稱律師案] 07/07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