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u04 (帶著兔子闖天涯~)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網路拍賣糾紛與存證信函
時間Tue Aug 13 23:25:06 2013
在網路上購買了鞋子
賣家標示自己位於新竹
並且有LINE聯繫
因此放心經由LINE下單購買
但是收到商品發現有嚴重瑕疵
商品寄件人為CKK-中國貿易
並且附有電話與分機
打過去後 發現為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的電話
對方表示要自己只是貨運公司
請我們跟LINE的賣家聯絡 如果聯絡不上
三天後才有辦法處理
因為中間經過假日 因此週一東風才幫我聯絡
但是遲至週二賣家才主動聯繫
因為明天就是收到貨品的第七天 (8/7晚上19:00收到商品 貨到付款)
所以想先寄存證信函 以免拖過七天鑑賞期
請幫我看看這樣內容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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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K-中國貿易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大鑒:
本人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四日,經由貴公司網購系統購買貨號正版***商品貳雙,
貨品售價共計新台幣貳仟陸佰圓整。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收到鞋子後
,發現有嚴重瑕疵,
本人於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五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之特殊解約權)規定要求台端退貨,
但是一直未有正面的回應,顯有故意拖延之可能。
因本人實在無法長期忍受台端這種不負責的態度,特以存證信函通知,
請台端務必於文到三天內派人前來取回鞋子並退還貨款,
如果未能於本人要求期限內解決問題,
本人將循法律途徑處理,並依民法第203條規定,
自催告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
請台端自重,務必配合,切勿自誤,以免訟累!
***敬上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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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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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5.2
1F:→ depravity:我國對中國大陸無實質管轄權 消保法不適用 = = 08/13 23:42
2F:→ depravity:妳是要寄給在新竹的那個人 = = 08/13 23:42
3F:→ depravity:若該公司式在台註冊公司才有適用 08/13 23:45
4F:→ nsu04:所以我寄給東風應該是可以囉?? 因為東風是在台灣註冊的 08/13 23:57
5F:推 depravity:你確定他是賣方就可以 08/13 23:58
6F:推 sindyevil:東風不是賣方是貨運公司 08/14 00:12
7F:→ nsu04:因為收到的包裹寄件人的電話是留東風 這樣可以認定是賣家之 08/14 00:26
8F:推 maniaque:存證信函寫錯對象了吧.... 08/14 00:26
9F:→ nsu04:賣家之一嗎? 08/14 00:27
10F:→ maniaque:現在就是分包寄送,一堆要從大陸寄往台灣各買家的貨 08/14 00:27
11F:→ maniaque:集中用個大箱寄送到台灣的這家公司,然後再由他們去分寄 08/14 00:27
12F:→ maniaque:要嘛就是存證信函要這家公司交出委託者的連絡資訊 08/14 00:28
13F:→ nsu04:因為對方不交出大陸資料阿~~ 如果內容改成請她們通知大陸呢? 08/14 00:30
14F:推 nicwang:有拍賣網頁下標 結帳這些動作嗎? 08/14 02:38
15F:→ nsu04:有 但是後來對方被強制下架了 08/14 09:08
如果把內容改成如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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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大鑒:本人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四日,
經由網購系統購買正版***鞋子商品貳雙,
貨品售價共計新台幣貳仟陸佰圓整。
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透過貴公司委託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的黑貓宅急便收到鞋子,
當晚發現有嚴重瑕疵,本人於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五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之特殊解約權)規定要求退貨,但是一直未有正面的回應,
因此在八月八日通知台端協助處理退貨退款,
直至八月十三日,未得台端正面有效回應,顯有故意拖延之可能。
因本人實在無法長期忍受這種不負責的態度,
特以存證信函通知,
請台端務必於文到三天內協助派人前來取回鞋子並退還貨款,
如果未能於本人要求期限內解決問題,
本人將循法律途徑處理,並依民法第203條規定,
自催告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
請台端自重 ,務必配合,切勿自誤,以免訟累!
***敬上
※ 編輯: nsu04 來自: 114.37.93.206 (08/14 09:56)
16F:→ maniaque:請先交代您是跟哪位賣家,在哪個平台,哪個時候購買 08/14 10:52
17F:→ maniaque:所謂的人事時地物,您文內都沒有做任何交代.... 08/14 10:52
18F:→ maniaque:對方只是個單純貨運承攬者的話,他怎知道您要找誰算帳??? 08/14 10:53
19F:→ nsu04:收到 只是對方一直不給我賣家資料 這是比較麻煩的地方>"< 08/14 16:45
20F:→ maniaque:這...不然存證信函給他幹嘛?? ^_^ 當然針對這一塊去主張 08/14 17:41
21F:→ maniaque:若是代收款項,請他把款項 hold ,不然要他們負連帶賠償 08/14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