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HS (000)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被狗(家犬)咬...如何自助!
時間Fri Apr 5 12:17:40 2013
我是一位郵差 送信也半年多了!
當然也有被狗 追過 咬過!
可是兩個禮拜前換學新區!
有一個住戶家裡養了兩隻 大型狼犬......
這兩個星期就被咬了3次 都是腳掌....大型犬力道就是不一樣...
而且我觀察到 其他車經過 狗也會追....隔壁鄰居 也對這戶住戶不綁狗很頭痛!
以前 送這區的 也都有被咬過!
雖然對方都有付醫藥費(150_....)
局裡的稽查也有去跟住戶反映
可是都還是不把狗綁住....
我想請教
1.狗都是在門口 我進去庭院才被咬!也就是我進去他家後才被咬!這樣對方是不是都站
的住腳呀?因為是我先進去他家(可是送信一定要進去呀....)
2.網路看了一下大型犬 或會攻擊人的犬 飼主是不是一定要綁住或將它帶口罩 不然需
負法律責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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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74.88
1F:→ iscu:150是什麼東西 過失傷害告下去吧 04/05 12:32
2F:→ YNHS:150是稽查去要的掛號費.....我比較有問題的是我騎進去他家後才 04/05 12:41
3F:→ YNHS:被咬 這樣走法律會ok嗎?大型犬不綁住真的很奇怪... 04/05 12:42
4F:推 Yenfu35:這情形是可以告刑法公共危險罪的。 04/05 15:03
5F:→ niceshotse:請住戶將信箱遷移至庭院外吧... 04/05 15:55
※ 編輯: YNHS 來自: 1.170.189.116 (04/05 16:54)
6F:→ afflect:你在別人家裡 別人也不能傷害你呀 XDD 04/05 16:55
7F:→ afflect:傷害直接告吧 罪證確鑿吧 04/05 16:55
8F:推 ilgsu:恐怕不是過失,多次警告、反應,且多次有人確實被咬,還不綁 04/05 21:46
9F:→ ilgsu:這應該告故意傷害罪 04/05 21:46
10F:→ niceshotse:這仍屬過失傷害啦,明知可能會發生而認為他不會發生,但 04/05 21:50
11F:→ niceshotse:是他發生了,以過失論 04/05 21:51
12F:→ afflect:可是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咬了耶 04/05 23:21
13F:→ afflect:第一次當過失說得通 後面好幾次...故意論吧? 04/05 23:22
14F:→ niceshotse:屋主並沒有指示叫狗去咬,這樣才是故意論 04/05 23:37
15F:→ niceshotse:法律上說的故意,與我們平常說的故意定義有些不一樣 04/05 23:38
16F:→ saltlake:這個問題如果改成住戶裡無行為能力的人所造成 會有差否? 04/07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