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blueer (手機買賣版主非常客觀!!!)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第三次改名
時間Wed Jul 6 01:40:19 2011
A欲第三次改名找上同戶籍地高雄市同姓B(未改過名),請B先改
名同A,A再以同戶籍地同名同姓者為由申請第三次改名,問題是
B需等A六個月才能改回原名?!如果A要求等六個月的理由是?!
假設A無任何意圖純粹是想改第三次名並願意付20k給B,B有什麼
需注意的嗎?! 請達人解惑,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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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210.137
1F:推 starkiss:脫法通謀行為 難以置評 07/06 03:19
2F:→ andyblueer:不過改個名 那麼嚴重?! 07/06 03:49
3F:→ AndrewPublic:沒有很嚴重 只是後來A改的名可能會無效... 07/06 08:51
4F:噓 depravity:兩萬根本不敷兩次改名的成本 去找願意用舊名新生兒乾脆 07/06 11:46
5F:→ andyblueer:可以問一下d大不敷成本的原因?!因為我目前是那個B... 07/06 12:11
6F:→ depravity:要我改那堆證件跟人解釋等等 區區2萬 免談 07/06 12:17
7F:→ andyblueer:如果只改身份證?因為6個月後還是會改回來^^" 07/06 12:18
8F:→ depravity:萬一你以後想改名的成本怎算??? 07/06 12:30
9F:→ yuusnow:1.以後會不會想改名 2.你是只打算改身分證但這6個月有 07/06 12:42
10F:→ yuusnow:需要用到其他證件(EX:要用雙證件的事情) 你就要再改其他 07/06 12:43
11F:→ yuusnow:的證件 老實說,為了2萬搞的這麼麻煩,如果你覺得很OK 07/06 12:44
12F:→ yuusnow:那不予置評 (我真的認為你把改名想的太簡單了) 07/06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