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5oi9k (士官長問我有沒有洗澡)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手機無訊號解約的問題
時間Wed Jun 29 16:39:46 2011
之前在新聞上有看到類似的訊息
電信業者提供優惠方案或低價促銷給消費者
卻無法提供消費者正常的通訊服務
可以要求無償解約
且在民法算服務不完全給付
當初在申辦門號時沒告知該住址無訊號(我的戶籍地)
之後因為不在戶籍地居住 約半年後搬回居住地發現無訊號 無法正常使用服務
要求電信業者以無償解約的方式遭拒 要求需以交付手機補貼款的方式解約
以上是我大約的情況
之後我有去向消保官申訴 下禮拜要開調解會
想請問法律版的版友 是不是有民法提到的這點 第幾條呢?
另外我在調解的時候該怎麼說會比較好?或者我該準備什麼資料比較好呢?
拜託版友賜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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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1.11
※ 編輯: cl5oi9k 來自: 61.224.41.11 (06/29 18:03)
1F:→ fantasyj:都已經使用半年了,才因各人因素(搬家)要解約,用手機補助 07/02 20:14
2F:→ fantasyj:款的方式是正常的,除非您這個門號是無約沒綁專案.. 07/02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