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jh (π三小)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種情形 雇主算違反勞基法嗎?
時間Wed May 11 00:12:41 2011
小弟是社會新鮮人
今天10號發薪日
大家拿到薪資條都異常憤怒
有請過假的 薪水都被算成天數
詳細是這樣...
之前 大家一個月內 請個1~2次假 還會算整個月的錢(底薪+獎金)
那種請假超過4~5天的就LP捏緊 算了
但是這個月呢 有人只請半天假 甚至幾個小時而已
這個月薪水整個被算成天數的
簡單來說 就是星期六 日 國定假日都不算錢
有個同事就是這樣
底薪+獎金那些的 大概可以實領2萬多
今天卻只領到1萬5
這是不是有違法的嫌疑呢?
如果真的有 我們該如何討回自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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