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laysers (小雞)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我想請問像上一篇罵人濫版主的法律問題
時間Wed Aug 11 07:07:25 2010
※ 引述《windf1y00 (陽痿腦公)》之銘言:
: 請問指涉ID是否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呢?
: 罵爛版主應該很明顯是妨害名譽了吧
: 而且該名使用者很明顯又不是瞎子
: 都能上ptt了
: 一定也沒有楊偉
: 肯定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才是
《windf1y00 (陽痿腦公)》妳都已經被告上法院了
妳不滿意就把他告會來啊
妳造一個跟windfly00(合信眼科騙開刀)相似的ID在那邊亂版
更何況妳用的是私人的網路
妳那麼愛犯罪,用相似受害人得ID,記得到網咖比較好
要不然檢察官查到的會是你的名子
而不是業者
我今天踢的是bod58812010又在網路造謠醫療
踢版主mark89違反版規三五條
文章代碼(AID):
#1CO1r3JK (Doctor-Info)
文章代碼(AID):
#1COO4QOM (Doctor-Info)
mark89身為(Doctor-Info)版主卻失職,不處理醫療造謠,怠忽版主職責
這個叫做爛版主一點也不構成妨害名譽
這是刑法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我能證明陳述屬實,mark89的確是爛版主,
妳等著再收傳票吧,也準備好民事賠償的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3.134
1F:→ enos:話說 這樣你要先去證明這ID是誰使用的 所以.... 08/11 12:56
2F:→ enos:我指的是bird....這個 不是bod (一般是不需要提醒的 不過.... 08/11 13:04
3F:推 ChrisBear:J509不提是怎樣? 不用證明到真實程度 只要有合理依據 08/11 16:05
4F:→ enos:"私人網路"??? <-- ╮(﹀_﹀")╭ 08/11 23:58
5F:→ birdlaysers:妳沒看bod造謠醫療文章,捐血完勝記錄還會有皮下血腫 08/12 00:52
6F:→ birdlaysers:這種造謠醫療文章假經驗的文也敢稱做專業 08/12 00:54
7F:噓 windf1y00:不要再追我聞了這篇文章證明你們都在鬧版全部去吃番薯 08/12 01:13
8F:→ birdlaysers:妳用被騙近視雷射受害人windfly00的相似ID,真的很閒 08/12 01:20
9F:→ ilovecrab:先承認你就是thinkstraw再說吧,做事要敢做敢當阿,口氣 08/12 10:35
10F:→ ilovecrab:這麼像,不承認用膝蓋想也知道是誰。 08/12 10:35
11F:→ windf1y00:誰學誰用ID了請張大你眼睛看清楚 現在誰才能發言 08/12 22:33
12F:→ windf1y00:算了你無法看清楚 跟你浪費口水幹嘛呢? 08/12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