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cci37 (Vincent919)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在網路廣告上打工作經歷,有前公司名稱,有侵權嗎?
時間Wed Aug 11 00:08:00 2010
冒昧請教各位達人,
之前我在某補習班任教,後來自立門戶,
網路上廣告上,註明我是某補習班“前”資深教師,
對方現在要求我要移除這些文字。
請問這樣子有侵權或犯什麼法嗎?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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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40.25.123
1F:→ Eventis:我舉個例子,我"請"你刪除掉這篇. 你覺得你有侵權或犯什麼 08/11 00:10
2F:→ Eventis:法嗎? 08/11 00:10
3F:→ Eventis:這裡主要是離職後的競爭關係,如果並沒有簽下競業禁止條款, 08/11 00:11
4F:→ Eventis:或是有特別利用到內部知識秘密的層面,乍看之下沒有踩到什 08/11 00:12
5F:→ Eventis:麼,只是原雇主不高興打著他們的招牌搶生意而已Orz 08/11 00:12
6F:→ Eventis:或許可以把他換成更中性客觀一點的事實陳述,比如像寫履歷 08/11 00:13
7F:→ Eventis:一樣,幾年到幾年在某補習班擔任什麼工作.(不過我想那位老 08/11 00:14
8F:→ Eventis:闆可能還是一樣會不高興,即使把所有的評價都修飾掉只剩下 08/11 00:14
9F:→ Eventis:客觀可檢驗的經歷也一樣Orz) 08/11 00:14
很感謝您的回答!
※ 編輯: gucci37 來自: 114.140.25.123 (08/11 00:35)
10F:→ gucci37:alayer 兄,我不會用或回水球…對方說我這樣寫,侵犯了 08/11 00:39
11F:→ gucci37:他的商標權,所以要求我要移除“前”某補習班字樣。 08/11 00:40
12F:→ phantomli:商標之說,純屬無稽,毋庸理會。 08/11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