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請問刑法追訴期怎麼算
時間Tue Aug 10 07:58:01 2010
※ 引述《loveswim (我愛夏天)》之銘言:
: 我有一件今年一月底的判決 法院二月初完成的不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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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 檢察官
: 因為遭到對方誣告 如果要行使我的權利
: 據法應該在六個月內完成
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須提出告訴
所以這個誣告告訴權時效的起算點,個人認為是前案之告訴人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時
就開始起算六個月,而非自檢察官做成不起訴處分書後才起算
畢竟這件事事不是誣告在對方提出告訴時你就知道,且知道對方是誰
: 但假如是以判決書上的時間 是已經過期了
: 但是如果以收到的時間來看是還沒的 (過年郵務延後)
: 於是快二月底收到的掛號 可以這個時間點來反告對方嗎?
: 唉~撐到最後我還是原諒不了對方的惡意誣告
不過這件案子你如果想追訴對方的誣告
是可以向檢察官提出告發的
但是在法律上只具有告發人而非告訴人的地位
實質的差別就是在檢察官就本案行不起訴處分時的再議權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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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96.237
1F:推 hcya:不對喔,刑訴237條是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於六個 08/11 13:12
2F:→ hcya:內為之。」因此,非告訴乃論之罪(例如誣告罪)則根本無六個月 08/11 13:13
3F:→ hcya:告訴期的限制,就算於六個月後提起告訴,仍為合法告訴,而非 08/11 13:13
4F:→ hcya:告發,仍然有告訴人的再議權。 08/11 13:14
5F:→ loveswim:原來是這樣 舉發誣告因為是公訴罪所以不是告訴乃論 08/12 03:56
6F:推 hcya:「公訴罪」就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的意思,兩者意義完全相同~ 08/12 13:04
7F:→ hcya:有些人會認為沒有前者這個詞,只有後者。不過我覺得前者那個 08/12 13:05
8F:→ hcya:用語在社會中很常見,去否定它的存在只是徒增困擾,總之兩者 08/12 13:06
9F:→ hcya:意義一模一樣就對了~ 08/12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