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24453 (另一個開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勞工實習是否可以支薪
時間Mon Aug 9 21:13:46 2010
大家好:
最近我一位朋友去應徵某社區大學的行政助理工作
該社區大學校長一開始即向我的朋友表示先來實習兩天
實習兩天不能支領薪水, 我朋友因為想要工作的機會
只好答應, 且這兩天沒有簽契約, 也無勞健保的權利
想請問法律上雇主對於員工''實習''不支領薪水是否合法(事先有跟受雇者說)
實習期間是否有權利享有勞健保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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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6.123
1F:推 awanderer:有做事就要支薪 多少是另一回事 08/09 21:15
2F:→ h00002222:校長可能以為實習=沒有雇用關係 但的確存在為雇主勞動之 08/10 09:08
3F:→ h00002222:事實 應該給予一定程度的保障(不然出事誰負責) 08/10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