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snowsnow (不願再付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行政法法條問題
時間Mon Aug 9 11:51:19 2010
請問行政程序法119條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 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
或陳述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我不了解第三項的"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又到底是什麼重大過失呢?譬如說那些事情
請版上厲害的大大幫我解惑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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