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0820 (籤籤籤籤籤)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十萬火急的勞工糾紛
時間Wed Aug 4 18:29:55 2010
我們家在2009/08/24請A臨時工來工作,結果他不能來,就叫他認識的B臨時工來代替,
結果工作一個上午後就摔下來撞到頭淤血,開刀除血塊!
過年前我們3方都說好2萬賠B,B也答應了,因為信任所以沒有簽任何的切結書,那時也只
有A、B、我父母在場,我們也以為事情這樣就結束了!
沒想到到了最近,B又來找我們說A有答應他要賠他8萬,但是A電話沒人接,也沒有固地的
住所,所以找不到人,說要投信告我們,請問我們該負什麼責任?我們該怎麼做?
B又堅持不調解委員會,但是A和他後來說好要賠的8萬我們都不知情,B現在就是要我們拿
8萬給他,不管我們和A怎麼處理,他把所有事情都丟給我們,他說星期六前沒有給他錢他
就要投信告我們了!我們跟A也聯絡不上,約他出來他也都放我們鴿子!
請問我們該負什麼責任?我們該怎麼做?
拜託各位幫幫我回答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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