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把別人的機車移去紅線" 有無違法\
時間Sun Aug 1 19:40:58 2010
請問
"把別人的機車移去紅線" 有無違法
這是時事題,相信大家應該都有看到這起新聞,
這樣子做雖然缺德了點,但是不知道有無違法?
如果有的話請問是違反什麼法律呢?
畢竟苦主只是橋別人的車(新聞畫面) 別人的車也沒被弄壞
謝謝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1/11/2aa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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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阿...
看著你們一個個的成長...茁壯......
我真的好高興喔...
做父母最驕傲的也就是如此了......
好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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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50.140
※ 編輯: ShineShineJu 來自: 59.115.150.140 (08/01 19:41)
1F:推 awanderer:感覺應該沒有刑事責任 民事主張侵權行為吧 08/01 20:22
2F:→ enterpirse:誣陷 08/01 20:55
3F:推 fatcats:如果是公有停車場 有沒有"使公務人員刊載不實"的疑慮XDD 08/01 22:32
4F:推 hcya:移車的人最要為車停在紅線之結果負責 所以罰單最後可開給他 08/01 22:37
5F:→ atzkgb:罰行為人.....怎麼罰..... 08/02 00:34
6F:→ makiyolo:萬一被開紅單,又找不到是誰移的呢? 08/02 04:31
7F:→ Beijingman:樓上,找不到人就自認倒楣 停車後先拍個照存檔保障自己 08/02 18:30
8F:→ ShineShineJu:照個相保護自己 又找不到移車的 那不就變成國庫倒楣 08/03 00:17
9F:→ atzkgb:國庫會倒楣?@@" 08/03 11:23
10F:→ ShineShineJu:國庫會損失收入阿= = 08/03 19:11
11F:推 awanderer:停車後拍照並不能證明什麼.... 08/03 22:00
12F:→ Eventis:證明到"被他人移動過去"就好,剩下的無關緊要.道路交通管理 08/03 22:24
13F:→ Eventis:處罰條例56條第1項罰的是駕駛人違規停車的行為,而非是在不 08/03 22:25
14F:→ Eventis:能停車場所的車輛的車主. 08/03 22:29
15F:→ atzkgb:國庫有什麼好損失的 他要賺摳摳很快 08/05 00:41
16F:→ atzkgb:就是這證明最困難 08/05 00:42
17F:→ Eventis:證明難不難是另一回事,這裡只是要單純指出,找不到人不是被 08/05 01:15
18F:→ Eventis:偷的人為之受懲罰的正當原因,他本來就沒有幫國家機關包攬 08/05 01:16
19F:→ Eventis:這種業務的義務. 08/05 01:16
20F:→ ShineShineJu:郎勒奏天勒跨啦~~ 09/02 20:04
21F:→ m9521053:法律不是萬能的 09/2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