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403010 (阿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糾紛
時間Tue Jul 27 00:05:27 2010
家母開車回家
在對向車道迴轉
被對向來車撞擊
但對方酒測值1.93
刑法判罰我方賠償3萬
法官給我方10天再上訴的機會
小弟不是讀法律的
請問這要怎麼解決比較好
還有對方好像還想告我方民法
這要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6.229
1F:推 depravity:對方酒駕不表示迴轉車就不用讓她先行啊 @@ 07/27 00:35
2F:推 Asiung:3萬是給國家的,不是賠償對方的 07/27 00:38
3F:→ Augusta:不服就寫上訴裡由狀上訴啊,若自認有錯就乖乖繳罰金;至於 07/27 01:48
4F:→ Augusta:對方準備告民事,可以抓著對方酒駕殺價,甚至反告要對方賠 07/27 01:49
5F:→ Augusta:你。 07/27 01:49
6F:→ a9403010:請問大大,那我們可以反對方酒駕嗎? 07/27 02:27
7F:→ Augusta:警察應該會辦,沒辦的話再自行向檢察官告發。 07/27 07:58
8F:→ wkz:刑事不是都判下來了?還要告發? d大說的是正確的,路權歸路權 07/27 08:21
9F:→ wkz:酒駕歸酒駕,不是酒駕就該負肇責,那不然每個人都在海產店外等 07/27 08:23
10F:→ wkz:等他喝完出來後駕車,有仇報仇就好了。 07/27 08:26
11F:→ Augusta:酒駕是酒駕,迴轉違規是迴轉違規,迴轉違規罰了三萬,酒駕 07/27 13:48
12F:→ Augusta:沒辦到還是可以辦,行為犯與有沒有肇事結果根本無關... 07/27 13:53
13F:→ Augusta:不然是警察得等酒駕撞車了才來吹氣? 07/27 13:57
14F:→ wkz:那3萬應該是對方有受傷的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吧?迴轉違規罰三萬 07/27 16:24
15F:→ wkz:聞所未聞,感謝你上了一課 ...= =! 07/27 16:32
16F:→ wkz:原PO都知道對方酒測值了,難道你真認為他開的刑庭無關公危案? 07/27 16:39
17F:→ Augusta:孩子,就現有資訊我只知道刑事被告是原PO方,酒駕有沒有起 07/27 22:56
18F:→ Augusta:訴?另案或併案?想來你神通廣大,連正義的警察伯伯不會吃 07/27 23:00
19F:→ Eventis:酒駕是另一碼,就算是相牽連案件也不一定非得要合併審判啊. 07/27 23:01
20F:→ Eventis:到民事應該就過失相抵各打50大板,看相互過失的程度和損害 07/27 23:02
21F:→ Eventis:範圍來分配損害吧. 07/27 23:03
22F:→ Augusta:案都已經有預見與確信。連違規迴轉的行為是以過失傷害論罪 07/27 23:03
23F:→ Augusta:都已經未卜先知、掐指算定......這種自信很危險啊...... 07/27 23:05
24F:→ wkz:原PO給的資料得確是比較少的,只是依一般常理論,當然對方是否 07/27 23:52
25F:→ wkz:有受傷,是推的太過了,如對方有受傷那這三萬究竟是罰金或賠償 07/27 23:54
26F:→ wkz:就會影響到後來原PO所說的對方想告民事,如對方未受傷,那這三 07/27 23:57
27F:→ wkz:萬應該就是賠償了,後續的再告民事應該就沒了。總之,我導太 07/28 00:00
28F:→ wkz:快了。 07/28 00:00
29F:→ Augusta:再看看、想想吧...法律實務真正難的地方在於怎麼將當事人 07/28 00:07
30F:→ Augusta:含混的陳述循著你的知識資料庫按圖索驥,確切定位定性爭端 07/28 00:09
31F:→ Augusta:事實到底發展到什麼情況...... 07/28 00:10
32F:→ Augusta:當然...前提是知識資料庫沒有BUG...所以才念一堆理論模型 07/28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