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0258 (晴天雨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限縮解釋
時間Mon Jul 26 15:09:37 2010
最近看比賽
因為裁判而引起一些爭議
這是聯盟規則
19、於比賽開始及攻守交替時,遊戲內有30秒準備時間,於30秒內發生任何問題皆可無條
件重新開始該局。
比賽開始時某隊因為服裝問題(假設只有這個因素)
30秒內退出比賽
某隊因此被判該局輸
而事後聯盟的聲明是
但聯盟規章規定,30秒內只有硬體裝置發生問題才能終止比賽,選手遊戲內個人行為不屬
於硬體範疇,因此裁判不同意當下終止比賽。
這個可以用"限縮解釋"嗎??
題外話
看電視也能學法律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55.91
1F:推 OAzenO:個人認為限縮太大了 任何問題包括 硬體 軟體 規則 人員等 07/26 18:21
2F:→ OAzenO:裁判只限縮至硬體而沒有合理原因或說明 個人認為聯盟有誤判 07/26 18:24
3F:→ OAzenO:但這次事件更重要的點在只有裁判有權暫停比賽 隊伍無權自行 07/26 18:26
4F:→ OAzenO:未等裁判處分暫停而退出比賽 07/26 18:28
釣到一個也有在看的XD 這時又有30秒準備時間算不算比賽中這點可以吵了...
我只是對聯盟規則不周全,不願承認錯誤又不願修改這點感到生氣
現在就在等看聯盟有沒有後續消息了
※ 編輯: sky0258 來自: 218.164.155.91 (07/26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