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pei1O1 (浮木沉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詐騙後的金錢追回
時間Thu Jul 15 18:15:50 2010
沒有警察版
所以來這問問相關法律規定
最近遭受網路詐騙(台銀網路ATM轉帳至郵局) 隨即去報警
也做了筆錄
當時在警局的查詢結果是說 對方尚未提領這筆款項
隨後警局說 該帳戶已成為"警示(警視?)帳戶" 所以對方已經無法做提領動作
我的問題是
警方說 必須要等一審判決 才能拿回我的錢
一定要一審嗎? ..... 萬一警察沒抓到犯人 不就永遠拿不到我的錢
(我提供給警局的資料已經足以證明那筆錢是我的)
萬一警察花了半年抓到犯人 又花了半年才審判 那不就一年後才能拿回我的錢
這樣不是很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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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49.221
1F:→ yuusnow:我三年前被騙2萬5,對方被抓到也判決確定,一樣沒拿到 07/15 18:24
2F:→ rock0807:法律就是這樣 07/15 18:50
3F:推 skysirius:警示帳戶裡面的錢是不是還在直接寫書狀詢問檢座 07/15 18:50
4F:→ skysirius:如果還在才比較有可能要回,不然賣帳戶的通常是無資力 07/15 18:51
5F:→ skysirius:返還給被害人,尤其詐騙的金額比較大的時候 07/15 18:51
6F:推 depravity:妳提供的頂多能證明裡面曾經有妳的錢吧 07/15 19:00
7F:→ depravity:除非你提工的能證明除了妳沒有別人匯(存)錢進去 07/15 19:01
8F:→ Taipei1O1:郵局說還在 07/15 20:30
9F:→ Taipei1O1:不懂D大的意思 是說騙一個人才能還錢 騙很多人就不用還? 07/15 20:32
10F:推 depravity:不是 是他騙了很多人的話 你只能證明你有錢進去 07/15 20:52
11F:→ depravity:在有進有出的情況下你不能證明妳的還在裡面 07/15 20:52
12F:→ depravity:簡單說就是妳就錢進去不直接等於裡面現在的還是妳進去的 07/15 20:53
13F:→ rock0807:如果還有別的受害者 那這戶頭的錢要先還給誰?? 07/15 20:54
14F:→ yuusnow:有申請分配的照比例分....所以我看到6x個人被騙 07/15 22:17
15F:→ yuusnow:最高金額兩千萬...我就決定不要浪費時間了 <囧> 07/1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