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教車禍和解金額
時間Thu Jul 15 12:10:21 2010
請教車禍和解金額
本人於五月時發生車禍,對方(碩一)車禍重傷入院開刀,且說約需半年的復健時間,
入院的收據都由我繳納且有保存下來,聽說20萬內強制險都會理賠,其他部分我查了
一下一些網站是說:
一、依民法得請求賠償之項目:
(二)體傷: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
2.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3.非財產上之精神慰撫金。
4.醫療費用。
5.工作損失
二、強制汽車責任險:
2.體傷醫療費用:每人最高新台幣二十萬元。
請問在[一、依民法得請求賠償之項目]這邊各項目的合解金額應該是在多少錢?
另外請問是否有哪些應該要注意的地方?(例如何解時間?)
感謝
--
拜倫在
《恰爾德‧哈樂德游記》中曾將
拿破侖与
華盛頓作比較,
發出感嘆:難道
暴君衹能由
暴君來征服?
就不能如
哥倫比亞一樣擁有
華盛頓?
難道
英雄就不能像武裝的
雅典娜一樣跳出來?
難道衹能在
原野山間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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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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