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chick (小公主)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教警大研究所考題
時間Wed Jul 14 20:02:24 2010
甲在出外工作途中,突然想起忘記攜帶重要文件,於是折返家中,剛好碰到其妻乙
正在家中與丙男幽會,頓時興起滿腔怒火,衝入房內取出獵槍,以殺意向丙開槍,但丙即
時閃避,並未擊中。接著,甲心想一定要將丙殺死,方能洩恨,再度拿起獵槍瞄準丙。試
從以下兩種情形,依新修正之刑法規定,論述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1) 當甲持獵槍瞄準丙之際,已清楚知悉獵槍內尚有子彈,但此時其妻乙至廚房拿菜
刀一把出來,擱在自己頸部,並對甲說「如果你要殺他,我先自殺給你看」。甲因不想乙
因此而死,心想既然乙如此喜歡丙,已經無可挽回一切,乃悻悻然地離去。
(2) 當甲持獵槍瞄準丙之際,已經發現獵槍內並無子彈,此時剛好被巡邏經過之警察
發現,迅速將甲制服,移送法辦。
請問此題該如何詳解?謝謝大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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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說的話只能聽一半
沒有說的那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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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70.1
1F:→ priorart:先說說你自己的看法吧 07/14 20:03
2F:→ ChrisBear:問問題不附自己意見是不對的 哪怕是錯也無所謂 07/14 23:08
3F:→ ChrisBear:看就知道考27條啊... 07/14 23:31
4F:→ ChrisBear:痾...要思考一下...因為要先判斷甲有沒有著手 07/15 03:19
5F:→ ChrisBear:從未遂犯角度去論在思考26如果不服在討論27 07/15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