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merly (小小象)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東臨時要求搬遷
時間Mon Jul 12 00:39:40 2010
代朋友詢問(緊急!!)
我朋友租的房租 住了大概3~4個月
結果被檢舉是違章建築 於是房東臨時通知大家要在本週搬出去
這個月的房租也都繳交了 但也有一位故意拖著不繳 房東也沒催他
沒想到剛剛又臨時被通知 請大家星期三就離開
本來已經為找不到房子而焦急的朋友 反而覺得生氣了
他跟其他鄰居討論 希望能夠一起向房東索賠精神損失
但沒想到大家都摸摸鼻子想說算了
因為房東「安排」大家臨時住所:
有一個直接住房東家,一個回家鄉住,
一個請他住男友家,一個讓他住一間牆壁另一頭就是要拆的違建
想問問有沒有相關的法律 可以要求房東針對臨時拆除房屋賠償
或是至少最後這個月房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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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41.224
1F:推 hoboks:民法針對房租退回以及賠償都有規定 07/12 00:42
2F:→ hoboks:要提訴訟的話不需要找出條文 就把事實經過跟法官講清楚就可 07/12 00:42
3F:→ hoboks:以 07/12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