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102 (T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告訴乃論的六個月計算
時間Sun Jul 11 13:59:08 2010
請問告訴乃論的六個月要如何計算?
是以30天為一個月還是照實際日期推?
如果是後者那發生在2月的話不就虧大了??(28,頂多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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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4.56
1F:推 OAzenO:月就是月 日就是日 沒有1個月=30日這種 07/11 14:04
2F:推 ChrisBear:民法關於期日期間有規定 119~124 07/11 14:26
3F:→ ChrisBear:123II 有例外規定非連續計算月或年者 月30日 年365日 07/11 14:27
4F:→ tk102:所以應當以連續月計算囉? 07/11 21:49
5F:→ phantomli:應連續計算,例:2/20起算六個月,至8/20屆至。不需要算 07/12 15:30
6F:→ phantomli:6x30=180天,這種不合法律規定(民法123條1項)的算法。 07/12 15:32
7F:→ phantomli:(補充,應連民法120條2項「始日不算入」併看~) 07/12 15:33
8F:→ tk102:感謝解答<(_ _)> 07/12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