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natty (小龍)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童工打工事項
時間Fri Jul 9 19:26:07 2010
我在擔任志工時,認識一個國二升國三的女孩子(不確定是否滿16歲)
因為家庭經濟需要,他從暑假開始,在一家便利商店打工
現在他每天早上七點就到便利商店"實習",做上貨的工作
實習大概到下午兩點,而且是沒有薪水的!
他說他的給薪時數只有晚上7-9點
而且週末也要上班,一個月只放4天假
副店長答應他,如果他把全部該學的都學完了,就不用再實習
可以用給薪的方式正式開始工作
乍聽之下非常不合理
因為對升國三的學生來說,功課非常重要
但這樣子暑假都耗在那裡,薪水又很摳
請問這樣的副店長是否有觸法?
有什麼樣的申訴管道呢?
謝謝高手的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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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70.101.137
1F:→ zazazas:打電話去總公司問 有沒有實習這種事 加盟的很怕被公司電 07/09 21:05
2F:推 phantomli:原po精神值得鼓勵,但不建議以法律介入處理。 07/09 21:10
3F:→ phantomli:她有經濟需要,那麼小的年紀,要找一份正當工作確實不易 07/09 21:11
4F:→ phantomli:我念書的時候也遇到經濟困窘,到餐廳洗碗、在工廠搬布, 07/09 21:12
5F:→ phantomli:年紀小工作難找,只要能賺到錢,辛苦根本不算什麼。你要 07/09 21:13
6F:→ phantomli:替她想多一點。在超商打工,總好過做酒促、賣檳榔...。 07/09 21:15
7F:→ phantomli:看過很多未成年人出賣自己的案子,就覺得他們需要的是一 07/09 21:17
8F:→ phantomli:個機會。如果你真有心幫她,教她做好時間規劃,引導她繼 07/09 21:18
9F:→ phantomli:續念書,讓她知道以後要靠讀書而不是靠體力,才能改變人 07/09 21:20
10F:→ phantomli:生。(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07/09 21:21
11F:→ pinknatty:謝謝兩位的建議,我會試著站在他的角度去幫助他的~ :) 07/09 21:33
12F:→ phantomli:當然,如果這間超商欺負她,「你可以去勞檢局檢舉,叫他 07/09 21:34
13F:→ phantomli:們來做『勞動檢查』~」(敢欺負小孩子~) 07/09 21:35
14F:推 OAzenO:個人認為違法非常大 別再做了 找別的 繼續做只會更被凹 07/09 21:36
15F:推 legist:phantomli真是有愛心~! 07/11 13:07
16F:→ s1an:可以找社會資源介入 但是違法的事情還是別姑息的好 07/18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