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chew (鳳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系上向學生索取賠償,這樣算合理嗎?
時間Thu Jul 8 21:19:28 2010
各位好!
我是今年應屆的畢業生,之前系上透過畢業的系友捐贈,得到了一批觀賞植物,
系上公告要由大四學生認養當成所謂的"家族樹",之後要傳承給學弟妹,但前提是,
這樣的採購與認養活動,都沒有經過我們學生的意見與同意,
我們直接就被分配到了盆栽。(中間印象中有單子給我們簽名配對盆栽)
然後最近要畢業了,系上說若是盆栽已經枯死的人,要自行"賠償1500元"給系上,
當作購買新盆栽的資金,不然的話,"將不會替我們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
也就是不賠償就無法畢業,但是我們的疑問是,為什麼這整個活動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
最後卻要讓我們當冤大頭賠錢?畢竟一人1500元也不是小數字...
而且我們也不知道最後這1500會去哪裡...
我們想問的是說,我們一定要賠錢嗎?他是有任何的法律作用嗎?
如果我們想反駁,可以用什麼方法或是什麼樣的法律辦法?
感謝各位版友!畢業在即,希望事情能盡速解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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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2.238
1F:推 OAzenO:真的不想參予 就不理他 真的不給畢業 就申訴 訴願 行政訴訟 07/08 21:25
2F:推 depravity:簽名的那張單子 到底寫了些啥?? 07/08 21:28
3F:→ hichew:單子上好像沒有寫什麼規定 就純粹只是說幾號盆栽是誰的 07/08 21:37
4F:→ hichew:然後簽名確認 (印象中是這樣 07/08 21:37
5F:推 boyofwind:投訴蘋果比司法救濟途徑快 07/08 21:54
6F:→ scott2009:不用理會,這種學校通常有編列經費 07/08 22:16
7F:→ scott2009:我是一定會跟他搞到底,亂來 07/08 22:16
8F:推 alaric:如果那是系上財產,就有真正的保管人,那個人根本不會是學生 07/09 05:28
9F:→ alaric:就保管人負責. 如果不是系上財產, 系上根本無責索賠. 07/09 05:30
10F:→ enterpirse:上面沒寫盆栽是活的還是死的吧 07/09 08:17
11F:→ depravity:那就一封信寫到教育部去 反正你學分都拿了也不怕被刁 07/09 12:12
12F:→ depravity:大不了不考該校研究所 07/09 12:12
13F:→ legist:真的 這投蘋果 快又有效 07/10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