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受監護及輔助宣告者之責任能力
時間Mon Jul 5 13:24:53 2010
※ 引述《yoshilin (yoshi)》之銘言:
: 我的另一個問題是
: 民法定的輔助和監護是撤銷
: 而不是終止或停止
: 這不就變成其輔助和監護會自始無效
: 還是我民法讀的不好呢?
監護宣告的撤銷有二種 一種是聲請宣告撤銷 另一種是撤銷之訴
前者是以監護宣告的事由消失為由提出聲請撤銷 效力是向後生效
後者是認為監護宣告自始無理由提起撤銷之訴 效力是溯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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