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ybone99 (趴批蹦九九\⊙▽⊙/)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加重毀謗、公然侮辱等的撤銷告訴
時間Sat Jun 26 19:29:59 2010
請問一下 兩個月前告不知名人士加重毀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
被告已經被警察找到了 通知我去警局 前幾天我跟他們見面談了半小時
可是還是沒有決定要不要和解..
先請問一下各位 不和解可以直接撤銷告訴嗎?
因為我不是很想要一直見到他們>"<會有點害怕..
(要和解的話警察說要原告跟被告"一起"再去一次警局或是調解委員會..>"<)
我想說...
在人生中很多人幫過我 那我也不要太為難人家..
至少讓事情結束了 澄清了 之道是誰就好
撤銷告訴一定要和解書嗎? 撤銷告訴跟庭外和解(或是庭上和解)結果會有什不衣樣嗎?
對方會不會留下紀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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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0.79
1F:推 ntu55667788:刑訴 238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 06/26 19:55
2F:→ ntu55667788: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06/26 19:55
3F:推 ntu55667788:如果還沒起訴。撤回告訴向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之 06/26 19:59
4F:推 ntu55667788:撤銷告訴應該和和解書沒關係 06/26 20:01
5F:→ puppybone99:我一開始是直接去法院寫訴狀 不是去警局 06/26 22:35
6F:→ puppybone99:警察跟我說這樣的話就需要和解? 是對的嗎? 06/26 22:35
7F:→ puppybone99:和解跟撤銷告訴結果會有什不一樣嗎? 06/26 22:35
9F:→ hoboks:撤回告訴不一定要和解吧 累了不想跑法院不能撤嗎? 06/27 02:06
10F:推 ntu55667788:原PO的情形應該是自訴。不過撤回自訴和和解書無關係 06/27 09:33
11F:推 ntu55667788:325條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06/27 09:37
12F:→ ntu55667788:得撤回其自訴。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 06/27 09:38
13F:→ ntu55667788: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06/27 09:39
14F:→ snowtoya:我從文裡看不出原PO是自訴耶,樓上怎看的 06/2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