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ch15 (因為一瞬間的眼神而愛上)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打工被誣賴
時間Fri Jun 25 15:34:40 2010
請問大家,朋友在補習班打工發傳單,有天傳單發的比較快,就先回補習班了。
但是老闆卻跑進來說朋友沒有去發傳單。
還說朋友怎麼這麼不負責,領人家的錢卻不工作。
但是明明就有發,朋友怎麼解釋老闆都不相信,還強調說現在的學生都這麼沒責任感?
之前也懷疑朋友偷錢包,但在這之前就已經抓到是補習班的學生偷的了...
朋友真的很無辜...
於是朋友隔天跟其他一起發的工讀生一起去學校的警衛室找警衛先生,請警衛先生作證他們昨天有工作。
並且錄了影,因為老闆不願意跟警衛和工讀生面對面對質。
朋友說錢不要沒關係,但是名譽一定要維護,所以搜集了證據。但是老闆就態度強硬說工讀生沒去發傳單。
朋友說不想對簿公堂,但是老闆就一口咬定他們沒有工作。
請問這樣在法律上,警衛先生的錄影跟他們自己跟老闆通話的錄音是有效力的嗎?
如果老闆還是不相信,是不是可以告他?告什麼樣的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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