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mannamkk (GG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汽車臨停機車擦撞
時間Wed Jun 16 16:00:01 2010
前幾個月晚上,下班把車臨時停在黃線內車上無人,
車子有多出來一點在黃線外面,一台機車
撞到我的車子,當時前方有一台公車要進站
之後聽到一聲碰的聲音,當下馬上出去看情況
當時公車是停斜的在1.跟2.的分隔線,機車倒在
我汽車的旁邊,公車司機把他扶起來看一看之後
機車騎士就讓公車司機走了,然後他報警之後,騎士送醫治療
之後筆錄一直堅持是我車子停放的錯。
┌───┐
│ 汽車 │
───── ─│ ├─── 黃線
└───┘
────── ─\──+@@@──── 白線
\ 機車
\
─ ─ ─ ─ ─ \─ ─ ─ (斜線是公車)
\
────────────────
大概示意 (圖畫的不是很好)
公車沒那麼斜
我是覺得是他車速過快又是晚上,看到公車要進站,他反應不及,
本能反應把龍頭擺右摔出去,但他家人說如果車速快,早就傷不是這樣了
可是我覺得車速快慢,根本不能造成傷害嚴重性的說法。
上述可能說的不是很清楚。
現在主要是因為,事發到現在我完全沒接到他的電話,
然後昨天接到警察說,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完全沒有經過調解這程序直接要告我,我真的很無奈
可以告訴我該怎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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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30.119
1F:→ iv80804:請警方幫你們先送調解委員會 06/16 16:19
2F:→ Beijingman:先看一下白線是快慢車道分隔線還是路邊邊線.... 06/16 17:22
3F:→ wetway24:我也分不太清楚,但應該是慢車道,但是我黃線停車是在, 06/16 17:39
4F:→ wetway24:晚上八點過後,沒有任何警告標示說不能在此時間停車,他 06/16 17:40
5F:→ wetway24:是在晚上十點十一點撞到的。 06/16 17:40
6F:推 Beijingman:若是路面邊線,機車不可以騎到線外,機車要負較重過失1 06/16 17:51
7F:→ wkz:通常禁止停車線與邊線不會並存,你有無責任重點在於是否停車, 06/16 18:05
8F:→ wkz:右側是否有離邊線或邊緣超過40公分。 06/16 18:06